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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标题信,FDA与国会的冲突
出自识林
2015-08-29
国会质疑FDA对无标题信使用和公布
美国FDA对违反《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的企业,采取的通知行动(advisory actions)包括警告信和无标题信(Untitled Letters);如果企业没有及时恰当纠正,就会导致执法行动。FDA的《监管程序手册》 (Regulatory Procedures Manual)明确说明警告信是正式的通知。警告信一旦编辑版本完成,FDA会公布所有警告信。相反地,FDA的《监管程序手册》没有对无标题信 的公布时间、公布方式作出规定。
2015年5月27日,美国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通知FDA,正在调查FDA的“关于无标题信使用、公布的政策和实践”,包括是否这些政策和实践是“一贯公平、有效、高效的”。
在给FDA的信函中,美国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描述了FDA的中心(FDA centers)在无标题信的公布和公布时间上是不一致的。信函描述了多个中心对无标题信的政策:
CDER:公布广告和推广性标签相关的无标题信;【点击url ,查找CDER发布的Untitled Letter】
CFSAN:公布生产控制或标签的还没有达到警告信的违规,或者公布网站的违规;
CVM:公布中心发出的,不是地区办公室发出的;
美国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表达了广泛担忧,包括:无标题信的权利下放和不一致实践,尤其是在公布方面。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注意到,有时候,FDA可能很快公布无标题信,但是,有时候,FDA收到多个《信息自由法》请求后才公布。
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举了个例子,FDA在对一家上市公司现场检查一年后,发出一封无标题信,指出了一个违规。这一年前的现场检查后,企业没有收到“没有问题”(No Action Indicated ,NAI),没有收到483。就在FDA向企业发出无标题信的3天后,FDA在官网公布了此无标题信。在无标题信公布的工作日当天,导致股票暴跌36%。并且,关于无标题信,股东针对企业提起诉讼。
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注意到,当无标题信可能会影响市场,在企业还未来得及和FDA交流如何解决问题之前,FDA在工作日公布了无标题信。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进一步说:在无标题信公布一年后,FDA发布了关于这个公司的产品管理、和无标题信结论的指南草案,使用了FDA与企业在无标题信后的沟通中相同的语句。
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要求FDA,就无标题信的政策和实践回答多个问题。
参考资料:
FDA LawBlog,Congress is Taking FDA to Task on its Use and Posting of Untitled Letters,2015-06-01,
url
关于无标题信,FDA与国会的冲突
2015年7月24日,美国FDA发出了回复信函 。在这个简短的回复中,FDA重申了发出和公开无标题信的基本政策;澄清了公开无标题信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国会声称的:FDA在一些无标题信的公开时间上另有动机。
FDA通过声明:无标题信是向FDA已经认定违规但还没有严重到警告信级别的企业“传达和提供正式通知”的方式,回答了国会关于无标题信的质疑。FDA进一步声明:无标题信提供了违规的事实基础,传达了FDA的担忧,但是并不保证FDA会对这些违规采取执法行动。在回答这些问题中,FDA主要讲述了FDA的《监管程序手册》 (RPM)内的信息。例如,FDA指出,《监管程序手册》描述了几种FDA的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通常审核警告信和无标题信的方式,更多信息可以参考《政策程序手册》附件4-1。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FDA关于无标题信公开的回复是:发布在FDA网站。FDA澄清了,关于无标题信的发布,中心特异性的政策是适用的,但是只有在这些政策考虑了《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FOIA)中的责任,不与FDA的主动发布无标题信相冲突的前提下。FDA说,FOIA要求FDA发布“应遵循FOIA的任何FDA的记录”,包括无标题信,如果:
FDA已经接收到3个或多个FOIA请求,来索要一份记录;
“与重大公众利益相关的内容”,并且FDA预期会收到多个索要记录的FOIA请求;
为了力挺这种方式,FDA说,“这种方式与联邦法律、司法部指南、奥巴马在2009年1月21日的《信息自由法》备忘录、总检察长在2009年3月19日的备忘录一致”。而且,FDA说,中心可以通过主动公布无标题信,来使用“提供了更透明措施的”方式。FDA也说,当FDA中心认为合适,超越法规要求公布是“受鼓励的”。最后,FDA指出中心监管一大堆风险等级不同的产品,也有很多可用的资源,当形成中心特异性公布无标题信的方式时,会考虑这些因素的。
FDA把问题聚焦在国会的观点 — FDA发出和公布一些无标题信,除了实现合规外还另有动机。在国会给FDA的信函中,国会质疑,是否发出无标题信的时机,是FDA要推出新的FDA政策,或者对超出常规监管程序的给出解释,或者影响投资决定。对这个问题的回复,FDA明确地反对这个说法 — FDA使用无标题信来宣布新的监管方式或政策。关于时间问题,FDA回复说,FDA没有“调查或评估”收到警告信或无标题信的企业是否在美国或其他交易所上市,或者“基于市场考虑,寻找发布的时间。”关于这个问题的最后一点,FDA说“不相信FDA有专业知识或使命来改变本来的程序,以试图计算影响股市的时间,并判断影响是否令人满意。”
来看看事态的发展,真是有意思。国会的目的是与FDA讨论中心应该做的工作吗?FDA描述了关于发出和公布无标题信的现行政策了吗?如果是这样,我们不会从国会或FDA双方听到这个话题的更多讨论。或者,这是对FDA实际在做什么的更深入调查?如果是后者,FDA的回复可能没有提供国会希望得到的,我们可能会看到国会的更多行动,例如,就此事要求公开听证会。
参考资料:
FDA LawBlog,FDA Clashes with Congress Regarding Untitled Letters,2015-08-26,
url
编辑:识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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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 :
FDA人员:必读。建议熟悉内部流程,确保监管和执法事务的合规性。 注册专员:了解FDA的监管流程,为药品注册提供支持。 合规专员:掌握FDA的执法程序,确保企业运营符合法规要求。 适用范围 : 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监管的药品,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等。主要针对FDA内部人员,不直接赋予公众或企业权利。
文件要点总结 :
监管机构结构 :明确了FDA内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配,为监管流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FDA权力界定 :规定了FDA在药品监管中的法律权力和执行范围,确保监管决策的合法性。委托与工作分担 :介绍了FDA在药品监管中如何进行委托和工作分担,提高监管效率。建议性措施 :强调了FDA在监管过程中采取的建议性措施,以促进企业自我管理和改进。应急与召回程序 :特别指出了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程序和药品召回流程,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