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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分段生产检查指南,M12适用,参比调出品种清单,核技术三年方案,上海药企国际竞争政策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分段生产检查指南,M12适用,参比调出品种清单,核技术三年方案,上海药企国际竞争政策
2024-11-04
【创新与临床研究】
10.29,【CDE】关于发布《可复制型慢病毒检测共性问题与技术要求》的通告(2024年第45号)
本文曾于2023年10月征求意见。
目前临床使用的慢病毒载体系统经过改造和优化,比如删除非必需基因、删除长末端重复序列与转录起始相关的区域、减少转移质粒与包装质粒序列间的同源性、降低质粒载体/辅助基因序列与包装细胞 DNA 之间的同源性、将辅助基因序列分离于不同的质粒中,避免同源/非同源重组形成可复制型慢病毒(Replication competent lentivirus, RCL)。虽然这些改造极大降低了形成 RCL 的风险,但考虑到关于 RCL 形成机制和结构的研究尚不充分,且 RCL 可能产生的产品质量风险、对患者的临床风险以及可能的公共生物安全风险,目前各国监管机构仍将 RCL 检测作为慢病毒载体质量研究和控制的重要项目。
根据目前国内申报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情况,RCL 检测大多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但也有部分企业采用自建方法。由于我国目前尚未颁布 RCL 检测的针对性技术指南,因而在检测样品、检测量、检测方法和方法学验证等方面存在诸多共性问题。
10.31,【国家原子能机构】关于印发《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放射性药物研发是近期热点,本文中提及的有:
- “加快放射性诊疗药物研发,加强新靶点、新机制、新类型创新药研发投入,力争在高靶向、高安全、高疗效的放射性新药研制方面实现国际并跑。”
11.1,【NMPA】关于适用《M12: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及问答文件的公告(2024年第130号)
自2024年10月29日起开始的相关研究(以试验记录时间点为准),均适用M12指导原则及问答文件。
识林会员可登录“中国 ICH 指南官方翻译和适用公告”查询,该页面有完整的中国翻译适用ICH指南的列表。
按官方数据,截至2024年11月01日,ICH 指导原则共有71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基本采纳实施了72个 ICH 指导原则。这个数字差,推测是《M1:监管活动医学词典(MedDRA)》一直被算在“国内适用”的清单内。
【注册审评与变更】
11.3,CDE 药品审评报告和说明书更新,其中包括下列国产新药
注:仅列出国产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多受理号仅展示其中1个,供参考。企业用户可至识林“CDE 药品审评报告”按发布时间查阅最新的上市药品信息。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药品类型
| 注册分类
| 企业名称
| 承办日期
|
CXHS2300010
|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 化药
| 2.4
| 正大天晴
| 2023-01-13
|
CXSS2300003
| 贝莫苏拜单抗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1
| 正大天晴
| 2023-01-13
|
CXSS2200052
| 泽美洛韦玛佐瑞韦单抗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1
| 兴盟生物
| 2022-05-27
|
【CMC与仿制药】
10.31,【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四批)及调出参比制剂目录品种清单(第一批)的通告(2024年第46号)
识林用户可登录“中国参比制剂库”查阅。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NMPA首次单独发布调出品种清单,仅有一个品种被正式调出,即在欧盟上市的Sanofi-Aventis Deutschland GmbH的盐酸氨溴索吸入溶液。
查询识林参比制剂库可知,CDE曾经在2021年6月的第46批公示中发布过一份《已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调出品种目录》,总共5个品种9个品规,但在NMPA于2021年10月正式发布的第46批参比制剂目录中,并未发布这个调出品种目录。
之后,CDE于2023年9月发布过一份《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调整目录(征求意见稿)》,与上述46批公示中的目录一致,其中就包含这次调出的品种。
NMPA还于2023年3月定稿了《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调整程序(试行)》,明确了调出机制。
以上是基于识林数据库做的简要调研,供识林会员参考,确保选择合适的参比制剂。
此外,CDE还于11月1日公示《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八批)》(征求意见稿)。
截至目前,NMPA已发布参比制剂目录84批,CDE已公示88批。
【GMP与生产制造】
11.1,【CFDI】关于发布《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现场检查指南》的通告
这是连续第三周关于分段生产的重要文件。这份检查指南,紧接着上上周发布的新闻稿,上周就落地《关于印发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当高效。值得一提的事,本指南并未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想来已经在前期提前完成,进一步凸显了监管部门推动业界实现分段生产的决心。
分段生产试点工作自方案发布的10月21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流程是企业(包括外企)报给省局,省局筛选后再报给国家局审核。
本指南适用生物制品部分生产工艺(如原液、中间产品、成品生产等)分段生产现场的检查工作。
生物制品分段生产现场检查在执行常规检查内容的基础上,需关注生物制品由单一场地负责产品的全过程生产变为不同场地分阶段组织生产可能引入的一些潜在风险。基于质量风险管理原则,重点从质量管理体系和分段生产管理两方面内容进一步聚焦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检查要点。
与分段生产有关的企业,应反复仔细阅读本指南,识林会员还可结合【分段生产】主题词进行系统性学习和应用。
【监管政策】
10.31,【上海】关于印发《上海市提升生物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上海市的新政策,专门针对出口,目标是“到2027年,本市生物医药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药械产品出口额超过500亿元,海外市场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2—3家。”
点了名的赛道有“合成生物学、细胞和基因治疗、核酸药物、脑机接口、AI+医药”。
除了常规的药品生命周期各项支持之外,还有“鼓励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和并购。支持企业单独或联合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面向海外投资或并购,推动国资基金、产业母基金等探索与企业共同出资组建CVC等基金。”
【新药批准和报产】
10.28-11.3,NMPA发布3个新药批准,CDE受理2个NDA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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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注册(RA):必读。关注参比制剂目录更新,及时调整注册策略。
- 研发(R&D):必读。确保仿制药研发与参比制剂一致性。
- 质量保证(QA):必读。监督参比制剂的质量标准与公司产品相符。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仿制药,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等,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涉及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 参比制剂遴选更新:明确了第八十八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的更新,包括新入选的参比制剂及其详细信息。
- 公示与反馈:规定了公示期限及反馈意见的流程,强调了提供充分依据和论证材料的重要性。
- 原研药品与进口药品:特别指出了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以及国内进口的原研药品,对未进口原研药品也进行了说明。
- 欧盟上市药品:新增了欧盟上市的参比制剂,包括在英国上市的同一药品。
- 放射性药物特殊性:明确了放射性药物的参比制剂主要用于明确研发目标和基本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临床研究员(CR):必读。在设计临床试验时,考虑药物相互作用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 药品注册专员(RA):必读。确保注册文件中包含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相关数据和分析。
- 药物安全专员(PV):必读。监控药物上市后的药物相互作用报告,并进行风险评估。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药品类型,涉及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国际协调会议(ICH)发布,适用于跨国药企、Biotech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 研究设计:强调了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在临床试验设计中的重要性,要求对潜在的相互作用进行评估。
- 数据要求:明确了在药品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数据和分析结果。
- 风险管理:特别指出了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导致的风险,并规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 监管要求:规定了监管机构对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审核标准和要求。
- 国际协调:鼓励在全球范围内协调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方法和标准,以促进国际药品注册的一致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临床研究:必须了解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临床评估方法和样本量确定。
- 药物代谢:需熟悉体外评估的推荐做法,包括代谢物选择标准和药物恢复率的考量。
- 注册事务:应掌握ICH M12指南的问答内容,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准确应用。
- 药物安全:需关注药物相互作用对避孕类药物影响的特殊考虑。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国际协调会议(ICH)发布,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总结: - 体外评估时机:药物平衡研究结果建议在III期临床试验前获取,但可根据药物特性灵活安排。
- 单一供体数据接受性:单一供体的微粒体和肝细胞可用于机制研究,如评估多态性对体外代谢的影响。
- 体内诱导潜力排除:体外诱导潜力小于2倍并不意味着体内诱导潜力可以完全排除,需根据具体酶的诱导特性判断。
- 代谢物作为DDI诱因的选择标准:代谢物与原药的极性比较不是选择DDI诱因的标准,因为极性与抑制效力无明确关系。
- 临床DDI研究样本量:样本量应足以可靠估计潜在相互作用的大小和变异性,通常包括12-20名受试者。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 - 注册(RA):需关注试点品种的注册要求和流程,确保注册申请符合监管要求。
- 质量保证(QA):应建立和维护覆盖研发、生产、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安全。
- 研发(R&D):负责研发的生物制品需符合试点品种的要求,关注创新和临床急需品种。
- 生产(MFG):需具备三年以上生物制品商业化生产经验,执行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的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临床急需品种等,涉及的注册分类包括创新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 试点目标:强化持有人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试点要求:试点企业需具备自主研发、质量管理能力,受托生产企业需有三年以上生产经验。
- 试点品种:包括创新生物制品、临床急需生物制品等,如多联多价疫苗、抗体类生物制品等。
- 监督管理:省级药监局需加强对试点企业和品种的监管,实施年度全覆盖检查和抽检。
- 保障措施:国家药监局统筹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严守工作纪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注册(RA):必读。需关注新纳入和调出的参比制剂目录,及时更新注册策略和文件。
- 研发(R&D):必读。根据参比制剂目录调整研发计划,确保产品质量与疗效一致性。
- 质量保证(QA):必读。监督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新公布的参比制剂标准。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仿制药,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发布,涉及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 参比制剂目录更新:强调了第八十四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的发布,明确了新纳入的药品信息。
- 品种调出说明:特别指出了第一批调出参比制剂目录品种,强调了调出的原因和标准。
- 国内外药品纳入:明确了国内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及未进口原研药品均被纳入参比制剂目录。
- 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规定了仿制药研究需满足参比制剂的质量要求及中国药典和相关指导原则。
- 放射性药物特殊性:新增了对放射性药物参比制剂的特殊考量,强调了其研发目标和基本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 注册专员:需关注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更新,以确保注册申请符合最新要求。
- 研发人员:应了解目录中药品的规格和持证商信息,指导仿制药开发。
- QA专员:需监控目录更新,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参比制剂标准。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仿制药,包括已在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和未进口原研药品,主要针对原料药、制剂等。发布机构为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目录更新:强调了第四十六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的发布,包括多个品种的详细信息。
- 药品规格与持证商:明确列出了各药品的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商品名、规格和持证商。
- 原研药品分类:区分了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和未进口原研药品,以及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
- 备注说明:提供了关于药品通用名、剂型核准、未发布品种研究和发布等的说明。
- 监管要求:指出选择未进口参比制剂开展仿制药研究需满足《中国药典》和相关指导原则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研发(R&D):必读,需根据M12指导原则及问答文件调整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方案。
- 注册(Reg):必读,需确保注册文件符合M12指导原则及问答文件要求。
- 临床(Clin):必读,需在临床试验设计中考虑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工作建议: - 研发(R&D):重新评估现有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方案,确保与M12指导原则及问答文件一致。
- 注册(Reg):更新注册资料,确保所有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数据和结论符合M12要求。
- 临床(Clin):在临床试验设计和执行中,特别关注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进行的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的研发和注册。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 - 实施时间: 自2024年10月29日起,所有相关研究均需遵循M12指导原则及问答文件。
- 技术指导原则查询: 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查询。
- 技术指导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公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研发(R&D):必读。关注创新药械产品研发支持政策,以及国际前沿领域的研发布局。
- 注册(RA):必读。了解国际注册上市流程和支持措施,以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的推进。
- 市场(MKT):必读。掌握国际市场拓展策略和营销网络建设。
- 临床(Clin):必读。关注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合作和数据互认政策。
- 商务(Bus Dev):必读。了解海外投资并购政策和国际合作机会。
工作建议: - 研发(R&D):积极布局合成生物学等前沿领域,对标国际标准开发产品。
- 注册(RA):制定国际注册计划,利用政策支持加快产品海外上市。
- 市场(MKT):利用政策支持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拓展海外市场。
- 临床(Clin):与国际机构合作,推进多中心临床试验,争取数据互认。
- 商务(Bus Dev):探索海外投资并购机会,利用政策支持进行资本运作。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生物医药企业,特别针对创新药械产品,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等,主要针对注册分类中的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发布机构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 - 创新药械产品研发:强调支持企业在合成生物学等领域加强研发,对标国际标准,开发创新药械产品。
- 全球研发体系构建: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构建全球创新网络体系。
- 临床试验国际化能力提升:推动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合作,支持数据互认,提升临床试验国际化能力。
- 海外上市支持:加大对创新药械产品海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包括通过国际监管机构注册上市。
- 企业国际化发展: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包括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核技术应用产业相关岗位:必读。
- 核技术应用研发人员:关注前沿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坚。
- 核技术应用产业管理人员:关注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
- 核技术应用产业监管人员:关注行业监管体系完善。
工作建议: - 核技术应用研发人员:跟踪并参与关键技术攻坚行动,推动核技术在新领域的应用。
- 核技术应用产业管理人员:制定具体措施以响应政策措施,确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 核技术应用产业监管人员:参与制定和优化放射性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政策,提高监管效率。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核技术应用产业,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等,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由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等十二部门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 产业根基夯实: 明确推进新堆建设和在役堆优化改造,提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效能。
- 前沿创新加强: 强调加强基础应用研究和核电子学与探测技术攻关,提高加速器自主化研制水平。
- 同位素供应统筹: 突出加速实现放射性同位素自主供应,加快形成稳定同位素生产能力。
- 产业落地加快: 着重加强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医学、环保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推广。
- 标准体系建设: 强调优化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推动核医疗相关标准制修订。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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