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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药政每周概要:FDA完全批准首个阿尔茨海默药,WHO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豁免,全球监管机构确认新冠疫苗安全性
出自识林
国际药政每周概要:FDA完全批准首个阿尔茨海默药,WHO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豁免,全球监管机构确认新冠疫苗安全性
2023-07-11
【监管综合】
07.06【EMA】ICH 思考性文件-拟议的真实世界证据术语的国际协调以及关于计划和报告使用真实世界数据的研究的一般原则的趋同,重点关注药品有效性
思考性文件概述了 ICH 应对目前在监管决策中使用真实世界证据(RWE)方面存在的一些挑战的战略方法,目标是进一步将 RWE 整合到监管申报和及时的监管决策中。
文件指出,目前没有关于 RWD 和 RWE 的国际统一定义。对定义的不同解释,描述和表征 RWD 来源的不同方式以及在这些研究中使用的不同方法导致包含 RWD/RWE 药物申请的估计数量不同。另外,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可能会给与 RWD/RWE 相关的术语和指南的融合和统一带来挑战。然而,在国际层面就术语以及 RWD/RWE 如何减少新药和现有药物的知识差距达成共识,将有助于推动创新药物的可及性。
思考性文件提出了计划开展工作的两个主题:
详见资讯:ICH 探讨真实世界证据术语、方案和报告的国际协调
07.05【EMA】全球监管机构确认 COVID-19 疫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EMA 对国际药品监管机构联盟(ICMRA)发布的关于COVID-19疫苗安全性的联合声明表示支持。
来自全球范围内超过 130 亿剂 COVID-19 疫苗的证据表明,这些旨在保护人们免受 COVID-19 严重后果的疫苗在所有年龄组(包括儿童和患有基础疾病的人、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和孕妇)中都具有非常好的安全性。这些疫苗通过显着降低SARS-CoV-2感染导致的严重疾病、住院治疗和死亡风险,挽救了全球数百万人的生命。
声明还强调,根据几项真实世界数据研究,疫苗可降低长新冠的影响,并且国际监管机构持有的大量数据没有显示任何安全信号表明长新冠可能是接种新冠病毒 (COVID-19) 疫苗的副作用。
07.07【FDA】COVID-19 药品和非疫苗生物制品紧急使用授权 页面更新
07.07【FDA】FDA 综述:2023年07月07日
07.06【WHO】进口国针对人类大流行病和其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疫苗的授权和授权后活动的监管准备指南
07.06【EMA】逐步取消特别的 COVID-19 监管灵活性
07.04【MHAR】MHRA 在新的2023-26年协作计划中将支持患者获得创新医疗产品作为核心
07.03【FDA】警告消费者不要购买或使用可能含有隐藏药物成分的 Artri 和 Ortiga 产品 页面更新
07.03【FDA】2023-2024 期间的流感疫苗
【注册、审评、审批】
07.06【FDA】FDA 将新型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转变为传统批准
美国 FDA 在确定一项确证性试验证实了临床获益后,将Leqembi(lecanemab-irmb)(适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转变为传统批准。Leqembi 是首个从加速批准转为传统批准的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 β 淀粉样蛋白定向抗体。该药通过减少大脑中形成的淀粉样蛋白斑块起作用,淀粉样蛋白斑块是该疾病的一个明确的病理生理学特征。Leqembi 于今年 1 月根据加速批准途径获得批准。
Leqembi 的处方信息中包含黑框警告,提醒患者和护理人员注意与 ARIA 相关的潜在风险。
07.09【EMA】EMA 关于申请 PRIME 计划的申请人指南 内容更新
07.09【EMA】MAH/申请人问答:关于人用药中的亚硝胺杂质 (条款5 (3) 转介) 的 CHMP 意见 页面更新
07.05【EMA】上市许可前指南 内容更新
07.05【EMA】对集权程序用户的上市后程序的建议 内容更新
07.03【FDA】SOPP 8401:初始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和新药申请(NDA)的行政处理
07.03【HMA】CMDh 关于新活性物质状态或市场保护期延长或数据独占期延长决策过程的 SOP
07.03【EMA】过渡期 EMA/HTA 机构(HTAb)并行科学建议指南
07.03【EMA】2024年 SAWP 会议日期和递交截止日期:科学建议、方案协助、生物标志物确认和并行咨询(EMA/EUnetHTA)申请
【创新研发与临床】
07.06【FDA】药物试验快照:FOTIVDA
07.04【EMA】关于严重违反 Regulation (EU) No 536/2014 或临床试验方案的通知的指南 内容更新
【GxP 与检查】
07.07【FDA】进口禁令 66-79 新增韩国 IBC BUSINESS COOP
07.06【FDA】483 美国 Maimonides Medical Center - Pharmacy
07.06【FDA】483 美国 MSLS LLC dba The Medicine Shoppe
07.05【FDA】483 印度 Intas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07.05【FDA】483 印度 Ipca Laboratories Limited
07.05【FDA】2022财年药品质量状况报告 页面更新
07.03【FDA】进口禁令 66-40 新增意大利 Gotha Cosmetics Srl
【药典与标准】
07.09【美国药典】国家处方集 (USP–NF) 更新
07.03【EDQM】欧洲药典35.3已发布
【仿制药】
07.06【WHO】QAS/23.929 关于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的指南
指南的目的是提供建议以支持原料药(API)的生物药剂学分类以及成品制剂(FPP)基于 BCS 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基于 BCS 的生物等效豁免仅适用于设计用于递送 API 至体循环的速释固体口服剂型或混悬剂。
WHO BCS 生物等效性豁免要求指南的更新是为了与 2019 年 11 月通过的 ICH M9 《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保持一致。
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iopharmaceutics Classification System,BCS)的方法旨在减少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的需求(即,可以提供体内生物等效性的替代)。如果体内的等效性假设可以通过令人满意的体外数据来证明是合理的,则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可以豁免。BCS是一种基于API的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特征的科学方法。
07.05【WHO】更新 卡博特韦 BE 指南
07.03【FDA】仿制药计划月度和季度活动报告(2023财年)页面更新
【其他】
07.06【ECA】制药行业的质量文化:益处与挑战
识林-Acorn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岗位必读建议: - QA: 确保对EMA的预授权程序性建议有深入理解,以便在药品上市许可前确保生产和质量控制流程符合规定。
- 注册:熟悉集中审批程序中的预授权步骤,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 研发:理解在药品研发阶段需遵守的EMA指南,确保研发成果满足上市前的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专为使用集中审批程序的药品上市许可前提供程序性建议,适用于欧洲经济区内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以及跨国药企。 文件要点总结: - 预授权程序性建议:强调了在药品上市许可申请阶段,申请人需遵循的程序性要求和时间点。
- 申请类型与申请人:明确了不同类型的申请(如新药、仿制药等)和申请人(如药企、Biotech等)需遵守的具体指南。
- 提交前准备:指出了在正式提交申请前,申请人需完成的准备工作,包括产品信息、处方状态、孤儿药和儿科用药要求等。
- 文件提交、验证与费用:规定了申请文件的提交流程、验证标准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细节。
- 申请评估:概述了EMA对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评估流程,包括程序、检查和市场独占性等方面。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MAH/申请人:详细阅读并理解问答文件,确保药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符合质量、安全和效力要求。
- QA(质量保证):熟悉监管要求,确保质量管理体系与EMA指南一致。
- 生产部门:了解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实施必要的风险缓解措施。
- 研发部门:在药品开发阶段考虑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并在必要时调整生产工艺。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所有人用药产品,包括化学合成药品和生物制品,重点关注含有化学合成API或生物API的药品。适用于在欧盟区域内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风险评估与控制:强调了对所有人用药产品中亚硝胺风险的评估和控制,要求MAH/申请人与生产商合作,确保亚硝胺含量尽可能低,并控制在基于ICH M7(R2)原则的允许摄入量以下。
- 审查呼吁(Call for Review):对于化学合成API和生物API的药品,提出了详细的审查呼吁步骤,包括风险评估、确认性测试和风险缓解措施。
- 监管措施:在识别到超过允许摄入量的N-亚硝胺时,监管机构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产品关键性评估和市场行动。
- 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在CAPA实施期间,对于超过AI的N-亚硝胺,可能考虑使用基于LTL方法的临时限度,以确保药品供应的连续性。
- 国际合作:欧盟监管机构与国际合作伙伴合作,以减少药品中亚硝胺的存在,并协调监管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负责准备和提交PRIME计划的申请,以及与EMA的沟通协调。
- 研发(R&D):需要了解PRIME计划的准入标准和支持内容,以确保研发项目符合要求。
- 临床(Clinical):参与制定临床开发计划,并在PRIME计划框架下进行科学建议和协议协助。
工作建议: - 注册:详细阅读PRIME计划的准入标准和支持内容,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并及时与EMA沟通申请进度和结果。
- 研发:根据PRIME计划的要求,调整和优化研发项目,以提高获得支持的可能性。
- 临床:在PRIME计划下,与EMA紧密合作,制定和执行临床开发计划,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欧盟地区,针对未在欧盟授权的创新药物,特别是对公共卫生有重大利益的药物,适用于通过集中程序申请初始市场授权的药品。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 PRIME计划定义:PRIME计划旨在为解决未满足医疗需求的创新药物提供早期、积极的对话机会,强化科学和监管支持,以确保为市场授权申请(MAA)要求生成强有力的数据包,并加快新药的评估进程。
- PRIME计划的益处:包括早期任命EMA的报告员、初步启动会议、EMA专门的联系点、迭代科学建议、加速后续科学建议、提交准备会议、潜在的加速评估确认以及支持质量数据包开发的专用工具箱。
- PRIME计划的准入标准:针对在欧盟未授权且计划通过集中程序申请初始MAA的药物,重点在于治疗创新和重大公共健康利益。
- PRIME计划的申请阶段:任何参与探索性临床试验阶段的申办者都可以基于初步临床证据提交PRIME计划的申请。
- PRIME计划的申请准备和提交:通过IRIS平台提交PRIME资格申请,包括申请人的说明、文献参考等文件。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注册(RA):必读。负责理解新活性物质状态或市场保护期延长的决策流程,确保申请材料符合CMDh要求,并在CMDh会议中代表公司立场。
- 市场(MKT):必读。需要了解市场保护期延长对产品市场策略的影响,以及数据独占期对市场准入的影响。
- 研发(R&D):必读。在开发新活性物质或新适应症时,需遵循CMDh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数据支持申请。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欧洲药品市场,涉及化学药品的新活性物质状态、市场保护期延长或数据独占期延长的决策过程,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由CMDh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 新活性物质(NAS)状态评估:明确了在市场授权申请(MAA)中,若产品含有新活性物质,将影响全球市场授权的存在与否。
- 市场保护期延长:根据指令2001/83/EC第10(1)条,若新治疗适应症代表与现有疗法相比具有显著临床益处,市场保护期可延长一年。
- 数据独占期延长:根据指令2001/83/EC第10(5)条,对于已建立物质的新适应症,若基于重大的临床前或临床研究,将授予非累积的一年数据独占期。
- 分类变更数据保护:根据指令2001/83/EC第74a条,基于重大临床前测试或临床试验的药品分类变更,其他申请人或持有人一年内不得引用这些测试或试验结果。
- CMDh决策流程:强调了CMDh在讨论和最终投票中的作用,以及成员国在决策过程中的共识和多数票规则。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QA: 确保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M9指南要求,监控产品质量。
- 注册: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依据M9指南准备和提交生物等效性豁免的申请。
- 研发: 在药物开发阶段,根据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设计药物,确保满足M9指南的生物等效性豁免条件。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需要证明生物等效性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固体口服速释剂型或悬浮剂,不包括具有狭窄治疗指数的药物和固定剂量组合(FDC)产品(除非所有组分均满足M9指南标准)。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由ICH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生物等效性豁免原则: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CS),减少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的需求,通过体外数据支持体内性能的等效性。
- 药物物质的生物药剂学分类:根据药物物质的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特征,将药物分为四个BCS类别。
- 生物等效性豁免的适用性:适用于BCS I类和III类药物,要求药物产品为口服速释剂型,且与参比制剂剂量形式和强度相同。
- 辅料考量:评估辅料差异对药物吸收的影响,确保辅料差异不会影响药物物质的吸收特性。
- 体外溶出度测试:为BCS I类和III类药物提供体外溶出度测试要求,确保测试产品和参比制剂的溶出行为相似。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关注药典通告更新和药典论坛更新,确保公司产品符合最新的USP标准。
- R&D(研发):在新药开发过程中,参考USP-NF介绍和USP与FDA相关内容,确保研发流程和产品质量符合规定。
- Production(生产):依据USP-NF的具体要求,调整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
- Regulatory Affairs(注册事务):密切关注修订公告和中期修订声明,及时更新注册文件和策略。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发布机构为美国药典(USP),企业类别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 要点总结: - 药典通告更新:强调了药典通告的及时性,包括一般公告、修订意向通知和出版物更正。
- 药典论坛:提供了公众评议的平台,包括提议的中期修订声明和常规修订。
- 修订公告:作为药典标准最快的修订途径,解决紧急问题,如病人安全性和纠正重要错误。
- 中期修订声明:加速修订的形式之一,解决重要性次于修订公告的议题。
- 勘误:纠正印刷错误,不具有广泛影响。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适用岗位(必读)- 研发(R&D):需了解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CS)对活性药物成分(API)的分类及其对药品开发的影响。
- 质量管理(QA):必须掌握BCS分类系统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WHO指南要求。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负责根据BCS指南准备和提交药品注册文件,确保注册资料的合规性。
工作建议- 研发(R&D):在药物开发阶段,应评估API的溶解度和渗透性,以确定其BCS分类,并据此设计药品配方。
- 质量管理(QA):监督和确保所有相关产品符合BCS分类的质量和溶解度测试要求。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熟悉BCS分类系统,准备相应的注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溶解度、渗透性测试数据和体外溶出数据。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需要根据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CS)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豁免的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适用于原料药、仿制药以及多来源药品的注册要求。发布机构为WHO,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BCS分类系统更新:更新了WHO关于BCS分类系统的要求,以与ICH M9指南保持一致。
- 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明确了基于BCS分类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的条件和要求。
- API的BCS分类:提供了API根据其水溶性和肠道渗透性进行BCS分类的详细指南。
- 成品药的资格:详述了成品药(FPP)符合BCS分类系统豁免的条件,包括辅料、体外溶出测试等。
- 文档和报告要求:强调了提交注册文件时所需的详细文档和报告格式。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确保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过程符合本指南要求。
- 生产:遵循生产管理章节的指导,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
- 研发:在设计和选型设备时,参考本指南以确保设备符合生产需求。
- 临床:在产品实现和验证阶段,确保临床试验用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的化学药品,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中国药企,包括大型药企、Biotech以及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 质量风险管理:强调了质量风险管理在口服固体制剂生产中的重要性,包括原则和工具的应用。
- 生产管理:明确了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项目,如批次管理和清场管理。
- 设备要求:规定了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校验、清洗、维护和使用记录。
- 生产过程控制:概述了工艺设计和过程单元操作的详细要求,包括配料、粉碎、混合等。
- 物料管理:强调了物料的接收、储存、分发、退库以及检验与放行的管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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