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发布有关制药商停产和中断生产通知要求的指南
首页 > 资讯 > FDA 发布有关制药商停产和中断生产通知要求的指南 出自识林
FDA 发布有关制药商停产和中断生产通知要求的指南
笔记 2020-03-31 美国 FDA 于 3 月 27 日发布了有关制药商应如何向 FDA 通报有可能导致有意义的供应中断的某些产品的永久停产或中断生产。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FDA 曾表示,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家公司报告了一种人用药的短缺,但 FDA 以机密商业信息为由拒绝透露公司或药物名称。FDA 不能透露公司和产品的行为令公众和国会感到不安。现在 FDA 发布了有关将永久停产和中断生产的情况通知 FDA 的详细指南,以期从制药商处及时获得更多信息,同时缓解公众对于可能的供应链中断的担忧。 FDA 表示,制药商必须至少在 (1) 产品永久停产或 (2) 可能导致美国产品供应实质性中断的产品生产中断之前 6 个月通知 FDA。如果由于无法合理预期停产或中断,而无法提前 6 个月发出通知,则公司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提出中断或短缺通知,不得迟于中断或短缺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指南建议,在最初通知生产中断后,应每两周更新一次(即使状态没有变化),应包括预期的恢复时间表等信息。指南还指出,“FDA 不应首先从采购商那里得知由于生产中断而导致的供应中断。” 关于通知中应该包括的内容,FDA 表示至少必须包括:
另外,FDA 还建议制药商在向 FDA 提供通知时考虑以下问题:
指南还讨论了应如何通知 FDA ,以及如果公司未能通知 FDA 会有什么后果,FDA 如何将短缺告知公众等信息。 作者:识林-Acorn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监管下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疫苗、血浆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在美国市场运营的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