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在警告信中指出的主要缺陷项包括,企业没有充分调查客户对 API 退货的投诉,具体来说,企业知道某批甲磺酸酚妥拉明 API 因“质量问题”被退回工厂。而企业在未进行充分调查以评估药品质量的情况下,将同一批次的 API 重新分销给了不同的客户。此外,检查期间收集的记录显示,同一 API 批次再销售19天后,企业的 API 供应商指示企业销毁库存中剩余的 API 批次。
另外,FDA 还指出,企业的 API 供应商对同一批氨基己酸 API 提供了两份具有不同效期的分析报告单(COA),企业没有发起调查来评估有效期的变更是否准确和适当,以及有效期延长一年的 API 批次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FDA 认为企业对于上述问题的回复不充分,没有提供一份针对分销操作的回顾性审查,包括供应商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以评估是否有其它 API 受到影响。
FDA 发现的另一主要缺陷是,企业在未加控制的开放环境中进行 API 的再包装和再贴签操作,未能防止混淆和交叉污染。例如,企业在没有标签签发、生产线许可程序和文件记录(如批记录)的情况下对达沙替尼一水合物 API 和西罗莫司 API 进行再贴签。达沙替尼一水合物 API 被归类为高效能和有毒的抗肿瘤药,西罗莫司 API 被归类为免疫抑制剂。两者都需要适当的处理和控制,以防止对其它药物的交叉污染。
FDA 建议企业聘请 CGMP 顾问来帮助 CGMP 合规。企业已承诺停止在工厂的再包装和再贴签操作,如果企业打算恢复操作,需要提前通知 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