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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数据可靠性问答定稿指南中值得注意的变化
出自识林
2018-12-14
12 月 12 日,美国 FDA 发布了《数据可靠性与药品 CGMP 合规问答 》定稿指南,更新了 FDA 于 2016 年 4 月发布的指南草案 。该指南覆盖体系和控制的设计、操作和监控以保持数据可靠性 (Data Integrity),从而符合药品 CGMP。定稿指南中指出,近年来,FDA 在检查过程中“越来越多地观察到涉及数据可靠性的 CGMP 违规”。在宣布该指南发布的声明 中,FDA 局长 Scott Gottlieb 同样表达了对于数据可靠性违规行为的关注,他表示,数据可靠性问题是欺骗性实践以及确保可靠和准确数据的控制与监督不充分的结果。
尽管定稿指南很大程度上与指南草案一致,但仍存在一些显著差异。尤其是:
• 对 21 USC 374 下 FDA 检查授权的广泛解释,但对如何适用于国外场地缺乏澄清。 在定稿指南的脚注 14 中,FDA 指出,根据 21 USC § 374(a) ,FDA 可以检查“不旨在满足 CGMP 要求但仍含有 CGMP 信息的记录。”FDA 还在定稿指南第 12 页说明,根据其 21 USC § 374(a) 检查授权,“授权批放行 的电子邮件是 FDA 可能审查的 CGMP 记录。”这一对 21 USC § 374(a) 的解释值得关注,因为可被解读为超出 FDA 通常有权检查的范围,例如,包含个人信息的电子邮件可能涵盖广泛信息。根据 21 USC § 374(a),FDA 仅有法定权力检查具有技术和专业人员资质的人员记录。同样,FDA 检查记录的权限不包括财务数据、销售数据(运输数据除外)、定价数据和研究数据(与 21 USC § 355(i) 研究用新药、§ 355(k) 上市后研究或 § 355(j) 简化新药申请 相关的数据除外)。还存在一个问题,即 FDA 如何在不审查大量电子邮件记录(这些电子邮件记录很可能超出了法定授权范围)的情况下查找包含 CGMP 信息的邮件(这类邮件技术上并不属于 CGMP 记录)。
此外,虽然依据的是 21 USC § 374,但定稿指南并没有对这种关于检查授权的广泛解释区分国内和国外检查,以及如何在美国境外应用。这是值得注意的,因为 FDA 的数据可靠性执法大部分都集中在美国以外的生产场地,FDA 本身也认识到对国外场地和记录的权限并非来自 21 USC § 374 下的 FDA 检查授权1 。这就是为什么 FDA 检查员在执行国外检查时不发布 FDA 482“检查通知”表。对于根据 21 USC § 374 的检查,要求 FDA 检查员向每家被检企业发布 FDA 482 表。2 但 FDA 检查员在国外检查期间不需要发布 FDA 482 表,因为 21 USC § 374 在国外检查中不适用。3 FDA 开展国外检查的能力历史上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检查或要求审查记录被拒绝,FDA 可以采取措施(通过进口拒收 和扣押申请批准)拒绝其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 更加重视高级管理层在建立识别和解决数据可靠性 风险的质量文化方面的关键作用。 例如,定稿指南的序言指出,“管理层的参与和影响”策略对于识别和解决数据可靠性风险“在预防和纠正可能导致数据可靠性问题的条件方面至关重要”。定稿指南还指出,“管理层的角色是行使其职责创建一种使员工明白数据可靠性是组织机构的核心价值并鼓励员工识别和及时报告数据可靠性问题的质量文化。在缺乏管理层支持的质量文化中,质量体系可能会崩溃并导致 CGMP 不合规。”这可能表明 FDA 方面更愿意由高级管理层(包括公司管理层)负责解决生产场地发现的数据可靠性 问题。
• 明确无效数据必须由质量部门 依据放行标准评估。 虽然指南草案并没有说明合法无效数据是否应纳入质量部门依据放行标准进行批记录 审核范围中,但定稿指南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即使检测结果基于科学合理的调查是合法无效的,提供给质量部门的完整 CGMP 批记录应包括原始(无效)数据,以及证明结果无效的调查报告。”这种变化与我们看到的 FDA 在现场执行与无效数据相关的指南草案的行动是一致的。
• 关于访问控制的更严格要求。 虽然指南草案认识到某些生产商可能太小而无法支持独立的安全角色分配(例如,系统管理员),定稿指南不再包括此规定。定稿指南简单地指出,“系统管理员角色,包括任何改变文件和设置的权力,应分配给独立于负责记录内容的人员。”定稿指南进一步说明生产商应“建立并实施一种方法用于记录授权人员对于正在使用的每个 CGMP 计算机系统的访问权限(例如,通过维护授权个人的列表)。”关于共享账户,定稿指南规定即使只读共享账户也是不被允许的。
• 增强与审计追踪相关的要求。 指南草案建议“采集关键数据变更的审计追踪应在每次记录时和最终批准记录前审核”,定稿指南指出,“如果数据的审核频率在 CGMP 法规中有规定,那么审计追踪的审核应遵循相同的频率。”定稿指南进一步阐明了审计追踪应在药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的每个重要步骤之后”,批次放行之前审核。指南草案和定稿指南之间的这一不同可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可能增加在生产和批次放行期间审核数据的量。定稿指南没有澄清审计追踪审核的范围,哪些时间点应包含在质量部门的审核范围内,尤其是批放行时。
总体而言,定稿指南表明,数据可靠性仍是 FDA 的首要执法重点,FDA 将期望生产商遵守定稿指南中详述的监管预期。
更多详细对比请查阅指南对比花脸稿 。
1 FDA《国外药品生产商检查指导》 “检查国外药品场地的授权并非来自《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 [21 USC § 374],而是来自 FDA 行使该法案 21 USC § 381 的能力以及申请申办人做出的承诺(如适用)。”
2 参见 21 USC § 374(a)(1) ;或参见 FDA 检查活动手册(IOM)5.1.1.11 和 5.2.2 。
3 参见 IOM 5.1.3 。
作者:Jim Johnson 法学博士,美国Hogan Lovell 律所合伙人, 专长在FDA合规执法领域,包括GMP、DI、进出口和药物警戒等。曾任FDA首席律师办公室助理首席律师。Chris Fanelli 法学博士,美国Hogan Lovell律所律师,专长在合规执法领域,包括GMP , DI,进出口和药物警戒等。曾任FDA首席律师办公室助理首席律师。
编译:识林-椒
本文为作者授权识林翻译发布,原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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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必读建议:
QA:需深入理解数据完整性在CGMP中的重要性,并确保所有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生产:应了解CGMP工作流程的验证要求,以及如何通过验证确保生产记录的准确性。 研发:需掌握数据完整性的概念,确保实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信息技术:应熟悉CGMP计算机系统的访问限制和数据安全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包括生物制品在内的药品CGMP,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所有在美国市场运营的药企,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数据完整性的定义与重要性 :强调数据完整性(ALCOA)对于确保药品安全、效力和质量的重要性。CGMP记录的术语解释 :明确了数据完整性、元数据、审计追踪等关键术语在CGMP记录中的具体含义。计算机系统验证 :规定了CGMP工作流程在计算机系统中的验证要求,以及如何通过系统设计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审计追踪的审查 :强调了审计追踪的重要性,以及审查审计追踪的频率和责任人。数据完整性问题的处理 :提出了FDA对数据完整性问题的看法,包括调查、风险评估和纠正措施。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工作建议:
QA :仔细阅读关于检查程序和证据收集的章节,确保在FDA检查期间能够迅速响应,并准备相关文件和记录。注册 :重点关注与注册、上市后监管相关的章节,确保了解最新的合规要求。生产 :详细阅读有关生产实践、设备和设施的章节,确保生产过程符合cGMP要求。研发 :关注与新产品开发、临床试验相关的指南,确保研发活动合规进行。临床监察 :仔细阅读有关临床试验监察和记录的章节,确保临床数据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法规事务 :通读整个文件,了解FDA检查的所有方面,特别是与证据发展和记录保存相关的规定。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FDA监管产品。涉及的注册分类包括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适用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发布机构为美国FDA。
要点总结:
检查通知与记录 :强调了FDA调查员在进入和检查设施时必须向管理层出示的证件和书面通知。检查方法和技巧 :描述了FDA调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采用的方法,包括检查的深度和预先检查活动。国外公司检查 :提供了对外国公司进行检查时的特殊指导。检查防护措施 :强调了调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遵守的个人防护措施。证据发展 :详细说明了在检查过程中如何收集、处理和维护作为证据的记录和样本。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 :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FDCA规定,准备和维护相关记录。 RA:关注法规变化,及时更新注册文件和策略。 生产:在FDA官员进行现场检查时提供必要的配合,并确保生产过程透明。 研发:确保研发过程中的数据和记录符合FDCA规定,特别是在新药开发方面。 适用范围 : 本文适用于在美国销售的化学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烟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储存。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美国FDA发布。
要点总结 :
检查权和范围 :FDA官员有权在合理时间进入相关工厂、仓库或设施进行检查,包括记录和信息的检查,但财务数据、销售数据等除外。检查报告 :检查完成后,官员需向场所负责人提供书面报告,说明观察到的任何条件或做法。样本和记录的获取 :官员在检查过程中获取的样本需提供收据,并且需向负责人提供样本分析结果的副本。记录的可访问性 :要求维护记录的人员在官员请求时提供访问、复制和验证这些记录的机会。第三方认证人员的检查 :FDA可认证第三方人员对特定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这些认证人员的资格和行为标准进行了规定。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必读岗位 进口药品监管 :负责进口药品的监管和合规性检查。注册 :负责药品的注册流程和文档提交。质量管理 (QA):确保企业操作符合法规要求。合规 :监控法规变化,确保企业政策和程序的更新。工作建议 进口药品监管 :密切关注法规中关于进口药品的具体要求,确保所有进口活动符合最新规定。注册 :熟悉注册流程,确保所有注册信息准确无误,及时更新。质量管理 (QA):定期审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与法规要求一致。合规 :持续跟踪法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政策,避免违规风险。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美国进行的药品进口和出口活动,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管,主要针对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 进口药品监管加强 :明确了对进口药品的监管要求,包括注册外国设施的清单、样品检查及拒绝入境的标准。拒绝入境药品的处理 :规定了被拒绝入境的药品的处理方式,包括重新标记、销毁或出口等。出口药品的标签要求 :出口药品必须符合目标国家的要求,同时需标明是否符合美国FDA的规定。进口药品的认证要求 :要求进口药品必须提供符合美国法规的认证或其他保证。商业进口商的注册 :规定了商业进口商必须在美国FDA进行注册,并遵守良好的进口实践。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