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ICH 即将发布亚硝胺杂质、真实世界数据等文件
出自识林
2024-06-14
ICH 于 6 月 4 - 5 日在日本福冈举行大会,同时召开 13 个工作组会议,以及 ICH 管理委员会和 MedDRA 管理委员会会议。此次大会上,阿根廷 ANMAT 和约旦 JFDA 成为新的 ICH 成员,到目前为止,ICH 共有 23 个成员和 35 个观察员。
大会上公布了 ICH 制定或修订一些指南的进展情况:
- ICH 计划发布 ICH M7(R2) “评估和控制药物中的 DNA 反应性(致突变)杂质以限制潜在的致癌风险”指南的附录,通过制定一套统一的可接受摄入量(AI)来控制亚硝胺的安全性。目前 ICH M7(R2)指南将亚硝胺列为“关注队列”(cohort of concern),但并未设定这些化合物的每日摄入量限制。
- ICH 大会还批准了即将发表的一份题为“寻求使用真实世界数据生成真实世界证据的协调机会,重点关注药物有效性”的思考性文件,以进一步了解 2023 年 6 月至 9 月举行的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修订后的思考性文件介绍了制定新 ICH 指南的机会,以及收到的意见摘要,将在 ICH 网站上公布。
ICH 还表示,在推进其它指南方面已取得“重大里程碑”,包括一些旧指南的重要更新,以及一些新的 ICH 指南:
- ICH 通过了 M12“药物相互作用”定稿指南(第4阶段)和支持性 M12 问答。指南提供了建议,以促进在治疗产品开发过程中涉及、执行和解释酶或转运蛋白介导的体外和临床药物相互作用(DDI)研究的一致方法。支持性问答旨在提供更多澄清并改善药物相互作用审评的协调一致性。
- ICH 还发布了 M14 “利用真实世界数据进行数据安全性评估的药物流行病学研究计划、设计和分析的一般原则”指南草案(第2阶段),概述了开展这些研究的建议和高层级最佳实践,以简化研究方案和报告的制定和监管评价。这些建议和实践还旨在提高研究方案和/或结果被卫生当局接受的能力,并支持根据研究结果做出决策。
- 另一里程碑是 ICH E2D(R1)"上市后安全性数据:个例安全报告管理和报告的定义和标准"于 2024 年 2 月获得批准(第2阶段)。鉴于 ICH 各地区上市后安全性报告要求的差异,指南提供了尽可能协调的建议。
另外,ICH 大会上还公布了一项新的调研,以了解当前监管成员和观察员实施和遵守 ICH 指南的水平。这项尚未公布的调研结果表明,自 2019 年和 2021 年两次调研以来,监管机构在实施 ICH 指南方面取得了良好进展。
下一次 ICH 大会将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
作者:识林-椒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岗位必读建议: - 药物警戒部门(PV):深入理解并执行个例安全性报告的管理和报告标准,确保符合ICH E2D(R1)指南要求。
- 注册部门(RA):了解注册后安全性数据的定义和标准,以便在药品注册和维护过程中应用。
- 质量保证部门(QA):监督药物警戒活动的合规性,确保符合ICH E2D(R1)指南。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药品类型(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特别针对个例安全性报告的管理和报告。适用于ICH成员国(如中国、美国、欧盟等)的所有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 个例安全性报告(ICSR)定义:明确了ICSR的最低报告标准,包括至少一个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AE/ADR)的描述。
- 安全性数据的分类:区分了自发报告和征求报告两种类型,并对它们的来源和处理方式进行了规定。
- 报告源:详述了包括医疗专业人士、消费者、文献、数字平台等在内的多种ICSR来源。
- 报告标准:强调了需要报告的内容包括AEs/ADRs、重要的安全发现以及其他观察,如用药错误、过量使用等。
- 报告时限:规定了加速报告的时间框架,要求在获得足够信息后的15天内提交报告。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临床研究:必须了解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临床评估方法和样本量确定。
- 药物代谢:需熟悉体外评估的推荐做法,包括代谢物选择标准和药物恢复率的考量。
- 注册事务:应掌握ICH M12指南的问答内容,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准确应用。
- 药物安全:需关注药物相互作用对避孕类药物影响的特殊考虑。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国际协调会议(ICH)发布,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总结: - 体外评估时机:药物平衡研究结果建议在III期临床试验前获取,但可根据药物特性灵活安排。
- 单一供体数据接受性:单一供体的微粒体和肝细胞可用于机制研究,如评估多态性对体外代谢的影响。
- 体内诱导潜力排除:体外诱导潜力小于2倍并不意味着体内诱导潜力可以完全排除,需根据具体酶的诱导特性判断。
- 代谢物作为DDI诱因的选择标准:代谢物与原药的极性比较不是选择DDI诱因的标准,因为极性与抑制效力无明确关系。
- 临床DDI研究样本量:样本量应足以可靠估计潜在相互作用的大小和变异性,通常包括12-20名受试者。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药物流行病学研究人员(“药物流行病学”)
- 药物安全评估专员(“药物安全”)
- 临床研究设计人员(“临床设计”)
- 法规事务专员(“法规事务”)
工作建议- 药物流行病学研究人员:应深入理解M14指南中关于研究设计、数据使用和分析方法的建议,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药物安全评估专员:需关注指南中对药品安全性评估的具体要求,利用真实世界数据进行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
- 临床研究设计人员:应根据M14指南推荐的原则,优化临床研究方案,提高研究质量和效率。
- 法规事务专员:负责解读M14指南,为公司提供法规遵循的指导和建议,确保研究符合国际标准。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全球药品监管机构和制药行业,针对使用真实世界数据(RWD)进行药品安全性评估的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涉及药品类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不包括中药。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主要针对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研究设计的一般原则:强调了研究设计应遵循的国际标准,以促进研究方案和报告的开发及监管评估。
- 数据源的适用性:明确了选择数据源时需考虑其对研究问题的适用性,包括数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 偏差和混杂的控制:提出了在研究设计和分析阶段应对偏差和混杂进行评估和控制的方法。
- 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强调了在数据管理过程中需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 结果的报告和提交:规定了向监管机构提交研究文件的格式和内容,以及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
- 注册(负责药品注册文件的准备和提交)
- 研发(药物研发过程中的杂质评估和控制)
- 临床(临床试验阶段的药品质量控制)
工作建议: - QA:监控药品生产过程中的DNA反应性杂质,确保其控制在可接受的摄入量以下。
- 注册:在药品注册文件中包含有关DNA反应性杂质的评估和控制策略。
- 研发:在药物合成和制剂开发过程中,识别和分类可能产生的DNA反应性杂质,并进行风险评估。
- 临床: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的质量标准符合ICH M7(R2)的要求,特别是在DNA反应性杂质方面。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新药物质和新药产品,包括临床开发及后续市场申请。不适用于生物技术药物、肽类、寡核苷酸、放射性药物、发酵产品、中药和动植物原始产品。适用于ICH成员国区域的药品注册。 要点总结: - DNA反应性杂质的评估:强调了对药物中DNA反应性(致突变)杂质的评估,以限制潜在的致癌风险。
- 风险评估方法:提出了基于阈值的毒理学关注(TTC)概念,用于定义可接受的摄入量,以降低致癌风险。
- 控制策略:详细描述了针对工艺相关杂质和降解产物的控制策略,包括基于过程理解和/或分析控制的方法。
- 生命周期管理:强调了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对药品生产过程的持续改进和控制策略的定期评估。
- 临床开发考虑:在临床开发阶段,根据开发阶段的不同,对突变性杂质的可接受摄入量进行了调整,以维持相应的风险水平。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RA(注册):理解RWE在药品注册决策中的作用,以及如何整合RWE到监管提交中。
- QA(质量管理):确保研究设计和报告符合国际协调的RWD/RWE术语和原则。
- 研发:在药物开发过程中,考虑使用RWD来支持药品的有效性评估。
- 临床:在临床试验设计中,考虑RWD的来源和使用,以增强临床证据的外部有效性。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全球药品监管机构和药品开发商,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特别关注药品有效性评估。适用范围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主要药品监管机构,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1. 国际协调RWD/RWE术语- 强调了对RWD和RWE术语的国际协调需求,以减少不同监管机构间的理解和应用差异。
2. 提高RWE质量- 明确了通过国际协调,提高RWE质量的目标,使其能更好地支持药品的效益和风险决策。
3. 研究设计和报告的一般原则- 提出了关于使用RWD进行研究的计划和报告的一般原则,以促进监管机构的及时决策。
4. 监管机构的合作与支持- 强调了国际药品监管机构在促进RWE使用方面的合作,以及对解决现有挑战的支持。
5. 逐步协调方法- 概述了一个分阶段的方法来逐步实现RWD/RWE术语和研究设计报告的国际协调。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