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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林社区】优质问答集锦8:PDE计算,洁净服处理,IND时稳定性要求,变更发起的时机
出自识林
【识林社区】优质问答集锦8:PDE计算,洁净服处理,IND时稳定性要求,变更发起的时机
202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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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是否可以通过最低致死量来计算PDE?
向导@感方:
PDE的计算在ICH Q3C和Q3D中有详细的说明和例子,识林也有关于PDE的主题词:
PDE主题词
题主问能否通过某物质的最低致死量(即TDLo)计算得到PDE,这是无法计算得到的,因PDE的毒理终点POD为无作用剂量(NOEL)至观察到作用的最低剂量(LOEL),因此通过致死剂量推导出PDE是不科学及不人道的。
虽然清洁验证中有TD50(半数致死量)通过经验推到得到NOEL值的公式,但目前普遍不被接受该计算方式,理由同上。
当查不到某物质的合理的POD时,对于大部分的药物来说,治疗作用(有时是不良作用)通常发生在远低于预期毒性的剂量下,因此最低治疗剂量通常相当于最低观察效应水平(LOEL),因此基于药物的最小日剂量结合该药物药动学推得LOEL值,如楼上的Lumiya老师的回答,F1值一般=1(因从人推到而来);F2值=10(固定值);F3值=1(无给药周期的毒理实验数据);F4=1~10(根据该药物的毒性,致命性,生殖毒性等制定);F5=10,(因为从LOEL推导而来)。
具体可参考文献:
Human pharmaceuticals in US surface waters: a human health risk assessment
Q2. 单克隆抗体除病毒前涉及使用后的洁净服在清洗前是否需要灭菌/消毒,如果需要,如何证明病毒被灭活?
向导@漆白雪黑:
做灭菌方式的验证就可以了,以下来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关于病毒清除验证的相关描述:
毒种的选择:根据ICH Q5A、《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审评一般原则》、《血液制品去除/灭活病毒技术方法及验证指导原则》的要求,需要选择不同类型的指示病毒,对于层析系统用于证明病毒灭活效果所针对的病毒类型需要进行充分考虑,如亲和层析通常在低pH灭活工艺之前,涉及的病毒种类可能更为丰富,并没有要求所有的病毒类型在一步工艺中均能有效去除,因此需要考虑毒种类型,《生物制品病毒清除验证的要求及工艺解决方案》中提到的病毒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毒种浓度的考虑:根据《生物制品病毒清除验证的要求及工艺解决方案》给出的经验值,不同的层析系统可以下降2~5个log的水平,通常我们建议毒种浓度应当大于目标值至少1个log,以防止去除后病毒无法检出的情况,进而无法计算实际去除效果。
病毒去除参数的考察:一定应考虑“最差条件”的方法,一般可能包括最高的病毒滴度、最短的时间、如有温度要求时的最低或最高的温度(高温可能导致目标蛋白的不稳定)、最大上样体积和蛋白浓度等。
病毒灭活/去除验证不得在商业化规模厂房进行加样(病毒)验证,因此采用小规模的实验进行,因此对于病毒灭活/去除的小规模至商业化放大时工艺一致性的考虑应当有足够的评估,并对不一致的方面进行讨论,必要时需要在商业化条件下进行参数考察(不加入病毒)。
病毒灭活/去除验证虽然是实验室规模的研究,但为工艺验证中的重要环节,应在QA监管的条件下进行,病毒灭活/去除的验证报告应当有质量负责人的批准。
Q3.国内临床试验申请(IND)时,稳定性仅需1个月数据?有法规依据吗?
向导@心苑
先说指南要求:
1、《新药 I 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
1.2.5稳定性:应提供制剂稳定性研究资料,列明采用的分析方法,可用列表形式提交代表性样品(如动物药理毒理学研究样品、拟用于临床试验的样品)的初步数据及其他支持性稳定性研究资料,应提供关键项目的代表性图谱。稳定性数据应能支持制剂的理化参数在计划的临床研究期间符合要求,如果计划的试验周期极短,可提供有限的支持性稳定性数据。
2、《化学药品创新药 I 期临床试验申请药学共性问题相关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五、关于稳定性试验
一般性要求:参照《新药 I 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 相关要求开展药品稳定性试验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应提供至少 1 批代表性批次(例如临床样品制备地点制备的样品、安全性研究批次)以及支持性研究批次(例如开发批次)的稳定性研究数据,同时提供后续的稳定性试验研究方案;对于不稳定的产品一般应尽可能提供多批次样品的稳定性研究数据。提供的稳定性研究数据以及后续的稳定性试验方案应能够支持药品质量在计划的临床试验研究期间符合要求。另外,需明确临床样品拟定的贮藏条件。
国内申报实践:支持性批次6个月的稳定性+临床批次1个月=默认许可。
Q4. 关于变更发起的时机和选择问题
1,是先研究清楚了,再发起变更?哪些研究数据作为发起变更的数据支撑?
2,还是先发起变更,根据变更,做研究?哪些要研究的工作为变更的行动计划?
多位用户与向导参与讨论
向导@吹口琴的猫:
变更其实分几个步骤。
1.变更前的评估这个变更前其实是在变更发起前,在变更发起前变更是否可以进行?其实是要进行一个初步的评估的,这个就包含已有的数据、已有的经验。
2.变更申请这个变更申请其实也包含了一个变更的初步评估,在变更申请是一个正式的申请,在这一步才正式发起变更。在这里相关各部门相关的人员对这个变更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3.根据已经批准的变更申请制定变更方案,在这里边变更方案,包括一些变更需要的行动计划,然后对行动计划要进行风险评估。
另外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要有变更联络单,就是变更中发现什么变化要重新启动变更,而是用变更联络单来进行联络进行变化,只要批准变更联络单就可以了,不用重新发起或者废止变更。如果变更终止,需要有变更终止的流程。
向导@寻找流星落:
一般采用第1个路径。因为从变更管理的目的来说,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确保这些变化对于产品质量产生的影响处于可控状态。
这也是为什么一般的变更管理将行动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变更实施的前置条件,属于变更实施前必须完成的步骤,另一类则属于后置条件,其完成与否不影响变更的实施。这样的划分已经能够将对于最终结果产生影响的行动完全控制到,至于前置条件的更前一步的步骤,则没必要纳入变更管理的范畴。
对于第2个途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把很多事项都通过变更管理记录,某种意义上是把项目管理归结到了变更管理之中。既降低了项目推进执行的灵活性,又增加了“由于很多信息尚未确定的导致变更的评估不充分、分级不准确等问题”的风险。
向导@陆云:
1、变更是受控管理,不是随便发起,充分评估风险做降低风险工作,最终基于实施结果是否批准,结果可能批准也可能不批准。
2、商业化阶段肯定是1,变更重在管理,而不是变来变去。但要是其他的研发,技术转移阶段没必要管得那么严格,参考ICH Q10的4个阶段。看你在哪个阶段进行研究,研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研发阶段的来源是前沿科学技术,文献,技术创新。技术转移的来源是研发资料,是设计空间。商业化的来源是技术转移资料。更多的要说清楚研究的背景和目的就行。
3、研究方案就是来源。这两个选择都是可行的,2的好处在于有一个变更作为牵线将所有的工作串起来,涉及其中的研究过程只能在研究方案,有时是报告中汇总所有的变化,相当于将研究过程作为一个黑箱,所有在变更描述过程就没有清晰的信息;1的好处在于,变更的描述是清晰的,前面的所有工作都作为变更的支持性材料。两个选择都不违反,就跟清洁方法的变更,新的方法总是要有研究的,先研究还是先写变更,不存在逻辑缺陷,程序都走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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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指南解读:ICH Q10 Pharmaceutical Quality System 适用岗位(必读): - QA:确保质量体系符合ICH Q10要求,监控质量体系的实施和持续改进。
- 注册:理解ICH Q10对药品注册的影响,确保注册文件与质量体系要求一致。
- 研发:在药品开发阶段应用ICH Q10原则,确保产品和流程的质量。
- 生产:根据ICH Q10要求,管理商业化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
- 药物警戒:利用ICH Q10框架下的知识管理和质量风险管理,优化药物警戒活动。
工作建议: - QA应定期审查和更新质量手册,确保其反映ICH Q10的要求。
- 注册人员应确保所有注册文件和提交材料遵循ICH Q10的质量体系框架。
- 研发团队应将ICH Q10的原则整合到药品开发的每个阶段。
- 生产部门应依据ICH Q10建立和维护商业化生产的质量控制体系。
- 药物警戒部门应使用ICH Q10提供的工具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支持化学药、生物制品及生物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制造的系统,包括API和成品药,涵盖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制药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 要点总结: - 质量体系模型:“ICH Q10提供了一个基于ISO质量概念的综合性药品质量体系模型,与ICH Q8和Q9相辅相成。”
- 管理责任:“高级管理层有最终责任确保有效的药品质量体系的建立,以实现质量目标。”
- 持续改进:“ICH Q10鼓励使用科学和基于风险的方法,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促进持续改进。”
- 知识管理与质量风险管理:“知识管理和质量风险管理是实施ICH Q10并成功实现其目标的推动因素。”
- 监管方法:“ICH Q10的实施效果通常可以在生产场所的监管检查中评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 R&D(研发):在药物研发阶段,合理选择和使用溶剂,确保后续生产符合规定。
- Production(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溶剂的使用,减少残留。
- Analytical Lab(分析实验室):进行残留溶剂的检测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中的残留溶剂问题,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国际协调会议(ICH)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残留溶剂分类:根据风险评估,将残留溶剂分为三类,明确指出应避免使用的溶剂(Class 1)、应限制使用的溶剂(Class 2)和毒性潜力低的溶剂(Class 3)。 暴露限值建立方法:介绍了如何根据毒性数据建立残留溶剂的允许日暴露量(PDE),并提供了相关公式和计算方法。 分析程序:推荐使用气相色谱等色谱技术来测定残留溶剂,并强调方法验证应符合ICH指南。 残留溶剂报告水平:供应商应提供关于辅料或药物成分中残留溶剂的信息,包括可能存在的溶剂种类和含量。 残留溶剂限制:详细列出了应避免的溶剂(Class 1)和应限制的溶剂(Class 2)的具体种类和浓度限制,并提供了相应的PDE值。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对ICH Q3D的理解和实施与全球标准一致。
- 研发(R&D):在新药产品开发过程中,遵循ICH Q3D指南控制元素杂质。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在药品注册过程中,确保提交文件符合ICH Q3D要求。
- 临床(Clinical):在临床试验设计时,考虑ICH Q3D对元素杂质的控制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新药和仿制药,由ICH成员国(包括欧盟、美国、日本等)以及非ICH地区的药企、Biotech公司、CRO和CDMO等机构遵循。 文件要点总结: - 实施工作组(IWG)的建立: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协调对ICH Q3D的理解和实施,提议成立IWG,准备全面的培训计划和相关材料。
- 指南的全球政策:ICH Q3D提供了一个控制药品中元素杂质的全球性政策,基于科学和风险原则。
- 挑战与需求: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对风险管理概念理解不一致的挑战,需要通过培训材料和实施辅助工具来减少差异。
- 培训材料的开发:包括指南概述、风险评估执行示例、不同给药途径的指南应用示例、常见问题解答(FAQs)文档等。
- 监管影响与实施:提出的培训材料与ICH Q8-Q11的接受方法一致,旨在确保监管层面的可行性和实施的平滑过渡。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研发(R&D):理解病毒清除研究的设计和执行,确保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性。
- 质量保证(QA):掌握病毒安全性评估的合规要求,监督病毒检测和清除研究的执行。
- 生产(Production):遵循病毒清除程序,确保生产过程中病毒污染风险得到控制。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了解监管要求,准备和提交病毒安全性评估的相关文件。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生物制品,包括源自人类或动物细胞系的生物技术产品,如单克隆抗体和重组DNA产品。适用于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由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生产。已被EC、日本PMDA、美国FDA、加拿大Health Canada和瑞士Swissmedic等机构采纳。 文件要点总结: - 病毒安全性评估框架:提供了对源自人类或动物细胞系的生物技术产品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评估的一般性框架。
- 病毒污染源识别:明确了主细胞库(MCB)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病毒污染源。
- 细胞系资格认证:强调了对MCB、工作细胞库(WCB)和生产用细胞进行病毒检测的重要性。
- 病毒清除研究:详细描述了病毒清除程序的评估和特性,包括选择合适的病毒进行评估和清除研究的设计。
- 统计学在病毒检测中的应用:讨论了统计学方法在评估病毒检测和清除研究中的作用。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解读 一、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必读岗位:
- QA(质量保证):确保所有提交的资料符合监管要求。
- 研发(R&D):负责提供符合指南要求的药学研究信息和药理毒理信息。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负责整理和提交I期临床试验申请资料。
二、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申请,包括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除外),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 三、文件要点总结 - 资料提交要求:强调了申报资料应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提交,格式和内容需符合ICH CTD要求。
- 研究者手册更新:明确了研究者手册应及时更新以反映所有重要研究信息,并在有新的重要信息时报送药审中心。
- 药学研究信息:特别强调了对计划研究的受试者安全性相关的药学研究信息的重要性,包括对潜在遗传毒性杂质的分析和控制。
- 药理毒理信息完整性:要求提交所有已完成的非临床试验报告,以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评价。
- 境外研究资料:规定了所申报产品在境外的研究资料也应提供,包括原文及中文译文。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QA(质量保证):确保病毒安全性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监督生产过程符合技术审评原则。
- 研发:在生物制品的研发阶段,重视病毒安全性评价,选择合适的病毒去除/灭活技术。
- 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病毒污染控制措施,确保生物制品的病毒安全性。
- 注册: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完整的病毒安全性评价资料,满足监管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动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特别针对治疗用生物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适用药品类型包括动物源性单克隆抗体及重组制品,不包括酵母细胞表达制品。发布机构为中国,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病毒安全性控制的迫切性- 强调动物源性生物制品病毒安全性控制的重要性,特别是动物组织来源制品的高风险性。
病毒污染的来源及控制- 明确病毒污染的可能来源,包括细胞种子/动物组织原材料和细胞培养过程中的污染,并提出控制和检测措施。
病毒检测方法- 列举了体外法、体内法、动物抗体产生试验等病毒检测方法,要求结合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检测手段。
病毒去除/灭活验证研究- 规定了病毒去除/灭活验证研究的目的、原则、方法和要点,要求验证研究具有科学性并与实际生产工艺相关。
病毒安全性的追踪观察- 强调上市后对动物组织细胞来源生物制品进行病毒安全性追踪观察的重要性,确保公众健康。
结语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指导原则,监控病毒去除/灭活方法的实施和验证。
- 生产:遵循指导原则中的生产工艺要求,执行特定的病毒去除/灭活方法。
- R&D(研发):开发和优化去除/灭活病毒的技术方法,确保新方法的有效性。
适用范围说明: 本文适用于以人血浆为原料的血液制品,包括凝血因子类制品、免疫球蛋白类制品和白蛋白。适用于创新药和仿制药的注册分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适用于Biotech和大型药企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 病毒去除/灭活方法选择:根据血液制品类别选择适宜的病毒去除/灭活技术,确保针对特定病毒的有效性。
- 常用去除/灭活方法评价:对巴氏消毒法、干热法等方法进行详细评价,强调验证的必要性和条件控制。
- 特定方法验证:包括指示病毒选择、方案设计、观察指标和效果判定,强调GLP要求和病毒灭活动力学研究。
- 生产工艺验证:验证生产过程中各步骤的病毒去除/灭活能力,考虑参数一致性和病毒去除量计算。
- 再验证要求:在生产工艺变更或新方法采用时,进行再验证,确保持续符合病毒去除/灭活标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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