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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CDE更新注册电子光盘要求,征求Q5A,新增28个化学仿制药问答,NMPA适用Q13,2023年医保目录发布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CDE更新注册电子光盘要求,征求Q5A,新增28个化学仿制药问答,NMPA适用Q13,2023年医保目录发布
2023-12-18
【CMC与仿制药】
12.12,【药典会】新增多篇标准草案的公示
包含分析方法,以及大量中药材和辅料,如:
12.12,【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Q5A(R2):来源于人或动物细胞系生物技术产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实施建议和中文版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月12日。
申请人需在现行药学研究技术要求基础上,按照Q5A(R2)指导原则的要求开展研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后(即2024年12月份)开始的相关研究(以试验记录时间点为准),均适用Q5A(R2)指导原则。
12.12,【NMPA】关于适用《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23年第158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适用《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Q13指导原则》)。
申请人需在现行药学研究技术要求基础上,按照《Q13指导原则》的要求开展研究;自2024年6月13日开始的相关研究(以试验记录时间点为准),均适用《Q13指导原则》。
12.14,【CDE】化学仿制药共性问题 - 新增28个问答
CDE又开辟了新的问答板块。
此次更新的28个问题,涵盖化学仿制药的方方面面,尤其是CMC药学研究的部分,也有一些变更情形的内容。值得仿制药企细读。
截至目前,识林收录CDE问答板块有:
【注册与审评】
12.11,【CDE】关于更新《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等文件的通知
由识林“版本历史”可知,该系列文件曾于2023年7月征求意见。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全体RA必读。
国内药品注册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已进入电子申报时代,该技术要求会让RA工作更少疑问,更高效率。
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一)《技术要求》明确申请号编号规则及获得途径,增加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申请号;细化电子申报资料介质要求,存储电子申报资料的光盘需为一次写入型标准120档案级光盘,不得重复擦写;增加电子申报资料制作软件及校验和等内容。
(二)《文档结构》完善了文件及文件夹扩展要求,细化了各申请事项并固定其文件夹结构与路径,同时还增加了“临床数据库文件夹”及药用辅料与药包材电子申报文档结构等。
(三)《验证标准》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文件/文件夹、完整性三部分内容。如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时出现严重程度为“错误”的结果,则不能通过验证。
12.17,CDE 药品审评报告和说明书更新,其中包括下列国产新药
注:仅列出国产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多受理号仅展示其中1个,供参考。企业用户可至识林“CDE 药品审评报告”按发布时间查阅最新的上市药品信息。
受理号
| 药品名称
| 药品类型
| 注册分类
| 企业名称
| 承办日期
|
CXSS2200087
| 阿基仑赛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3.2
| 复星凯特
| 2022-10-25
|
【政策法规综合】
12.11,【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本文中关于药品的内容:
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的部分,提到了优化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产品认定方式,鼓励企业对其产品满足“三同”要求作出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推介。这一点虽未明确提及药品,但与一致性评价的“境内共线生产”似有关联。
所谓“境内共线生产并在欧美日上市品种”最近一次出现还是在现行的一致性评价受理指南中,但2023年6月份发布的新受理指南征求意见稿里已无此提法。
此外,还提到了探索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应急机制,建立医疗器械紧急使用有关制度,便利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在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快速进入国内市场。
12.11,【山东省】关于征求《山东省药品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月11日。
山东省在“基于风险的监管”方面颇多尝试,例如2022年就曾发布《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药企上报风险。
本文适用面更广,因为山东省为“依据风险原则制定药品检查计划”的“常规检查”(NMPA《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20230719)给出了具体的风险评估标准和方法,对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监管频率上区别对待,从而合理分配有限的监管资源,也给高信用的企业行方便。
本文也值得外省药企参考,可以了解监管部门大概可能以何种形式来“依据风险原则”。
12.13,【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局公布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达3088种,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今年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连续六年进行调整,经相应程序,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即将撤市的丙肝药艾尔巴韦格拉瑞韦片)。
在谈判、竞价环节,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121个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2022年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400亿元。经查,历年新增品种医保谈判平均降幅:2016年59%,2017年44%,2018年57%,2019年61%,2020年51%,2021年62%,2022年60%,2023年61.7%。
新增药品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
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6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
12.13,【SAMR】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由识林“版本历史”可知本文曾于2023年5月征求意见。
用“页面对比”功能制作花脸稿,可以看到有不少修订,关键点包括:
- 禁止在行业标准中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要求,利用行业标准实施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增加市场主体义务,增加政府部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权力的行为。
-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行业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 明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即行业标准制定部门)需要履行的专利方面的职责。
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新药批准和报产】
12.11-12.17,NMPA未发布新药批准,CDE受理16个NDA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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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研发(R&D):需深入理解连续制造的科学基础和控制策略,确保研发阶段的工艺设计符合ICH Q13指南。
- 质量保证(QA):负责监督连续制造过程,确保符合GMP和ICH Q13要求,包括批次定义、控制策略和监管考虑。
- 生产(Production):必须掌握连续制造的操作模式,包括启动、运行、监控和关闭程序,以及处理过程中的扰动。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需熟悉ICH Q13指南,以确保注册文件符合监管要求,包括工艺描述、控制策略和批次管理。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实体和治疗性蛋白的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包括新产品的连续制造及现有批生产工艺的转化。适用于ICH监管机构采用的指导原则,不局限于特定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 连续制造概念:明确了连续制造的不同模式和批次定义,强调了ICH Q7批次定义的适用性。
- 控制策略:提出了整体方法,包括受控状态、过程动态、物料特性研究和控制,以及设备设计与系统整合。
- 监管考虑:详细讨论了工艺描述、过程控制、批次描述、工艺模型、稳定性、批工艺到连续制造的转变、工艺验证和制药质量体系(PQS)。
- 工艺验证:讨论了使用持续工艺确认作为传统工艺验证的替代方案,强调了实时数据收集的重要性。
- 生命周期管理:ICH Q12原则适用于连续制造,强调了监管机构对生命周期管理的期望。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确保所有申报资料符合电子光盘技术要求,进行文件格式、大小和签章的审核。
- 注册:负责理解并应用申报资料的电子化要求,确保申报流程的合规性。
- 研发:在准备临床试验数据库文件时,遵循规定的文件格式和命名规则。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的注册申报,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 文字体例及页面要求:中文宋体,英文Times New Roman,确保内容可复制、可搜索。
- 文件格式规范:PDF版本需符合特定要求,XML等格式限于临床试验数据库文件。
- 文件命名规则:使用限定字符,避免无效字符或过长路径。
- 文件大小限制:PDF文件不超200MB,XPT文件不超4GB,超大文件需拆分。
- 电子签章与光盘要求:所有PDF文件需电子签章,光盘需符合特定技术标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药品注册专员:负责整体注册流程和文件准备。
- 药学研究部门:负责药学研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
- 药理毒理研究部门:负责相关研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
- 临床研究部门:负责临床研究报告和数据库的准备。
- QA部门:确保所有提交资料的质量和合规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的临床试验申请与上市许可申请,包括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中国境内药品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 申报资料类型明确化:对不同药品类型和申请事项的电子文档结构进行了详细分类和说明。
- 药学研究资料要求:强调了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的重要性,并要求提供剂型与产品组成的详细信息。
- 体外评价与体内评价:分别对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的体外溶出曲线和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
- 非临床与临床研究资料:要求提供非临床研究的安全性数据和临床试验的详细信息,包括试验数据库。
- 补充申请与变更管理:对药品补充申请、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等提出了详细的文件要求和流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研发(R&D):理解病毒清除研究的设计和执行,确保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性。
- 质量保证(QA):掌握病毒安全性评估的合规性要求,监督病毒检测和清除过程。
- 生产(Production):遵循病毒清除程序,确保生产过程的病毒安全性。
- 法规事务(Regulatory Affairs):熟悉ICH Q5A(R2)指南,为市场申请提供病毒安全性数据。
工作建议: - 研发(R&D):在设计生物技术产品生产工艺时,考虑病毒清除的策略和方法。
- 质量保证(QA):建立和维护病毒检测和清除的SOPs,确保流程符合ICH Q5A(R2)要求。
- 生产(Production):在生产过程中实施病毒清除步骤,记录并验证其效果。
- 法规事务(Regulatory Affairs):准备市场申请文件时,包含病毒安全性评估数据和风险评估报告。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生物技术产品,包括生物治疗药物和某些源自人或动物细胞系的生物制品,如哺乳动物、禽类或昆虫细胞。涵盖的产品类型包括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病毒载体及其衍生产品。适用于ICH成员国的生物技术产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估。 要点总结: - 病毒清除研究设计:强调使用代表性和合格的缩小模型评估病毒清除,考虑病毒载体的物理化学特性。
- 病毒检测:在生产过程的适当步骤进行全面的病毒检测,以支持产品的总体安全性。
- 风险评估:基于风险评估确定病毒检测和清除的范围和深度,考虑细胞基质、病毒种子/载体的特性。
- 病毒载体产品:特定产品如AAV适用病毒清除步骤,确保清除外来和生产病毒。
- 生产过程的病毒安全:依赖于封闭处理、测试和其他预防控制措施,通过风险评估支持产品的病毒安全。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与《Q13指导原则》保持一致。
- 注册:熟悉《Q13指导原则》以指导药品注册文件的准备。
- 研发:按照《Q13指导原则》设计和优化连续制造工艺。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领域,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药品类型。发布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适用于所有在中国运营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 国际标准接轨:强调《Q13指导原则》的适用性,以促进中国药品注册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
- 研究要求更新:自2024年6月13日起,所有相关研究需遵循《Q13指导原则》。
- 技术指导获取: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查询。
- 实施支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负责提供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 时间节点明确:明确了《Q13指导原则》适用的时间节点,确保行业有足够时间进行调整。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应深入理解药品检查的原则和程序,确保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 注册:需熟悉许可检查流程,保证注册材料的合规性。
- 生产:必须遵循GMP要求,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
- 经营:应确保经营活动符合GSP标准,特别是在药品批发和零售环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上市的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涉及的注册分类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 检查原则与分类:强调药品检查应依法、科学、公正地进行,分为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等类型。
- 检查机构与人员:规定药品检查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员需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 检查程序:明确了检查的组建、方案制定、实施、记录和报告等步骤,要求检查组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 许可检查:详述了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的现场检查要求,包括GMP和GSP的符合性检查。
- 常规检查与有因检查:依据风险原则制定检查计划,对特定情形进行有因检查,如投诉举报或检验发现问题。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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