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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NMPA 行政处罚裁量,CDE 新药转仿制药问答,征求 Q2和 Q14中文版,药典包装密封性,雄安大力促进医药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NMPA 行政处罚裁量,CDE 新药转仿制药问答,征求 Q2和 Q14中文版,药典包装密封性,雄安大力促进医药
2024-02-26
本周拟实施/废止
上周国内药政导读
【创新药与临床开发】
2.22,【CDE】关于公开征求《胃食管反流病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3月22日。
胃食管反流病(GERD)是消化系统常见病。国内已有多个 PPI 和 P-CAB 批准用于 GERD,普遍耐受良好且对大多数患者有效,但仍有难治性 GERD 患者对现有抑酸药治疗疗效不佳。此外,儿童 GERD 治疗选择非常有限。
国内外有多个创新药正在进行相关研发,但大多为 PPI 和 P-CAB 类药物,集中在成人 RE 的初始治疗,存在研发同质化现象。
2.23,【CDE】关于发布《罕见病酶替代疗法药物非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4年第17号)
本指导原则阐述了 ERT 药物非临床研究的一般原则。对于罕见病药物,特别是治疗危及生命或严重疾病的药物,在确保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灵活实施适用的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如简化、推迟或豁免某些试验。
评估因素包括受试物的药理和结构特征、拟定临床研究的设计和目标、人体预期风险、已积累的非临床和临床数据等。鼓励研发者就开发策略、试验方案及研发中的技术问题与药品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CMC与仿制药】
2.18,【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Q2(R2)/Q14:分析方法验证和分析方法开发》实施建议和中文版意见的通知
Q2(R2) 于 2022 年 3 月发布草案版本,与草案版本相比,定稿指南进行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和澄清,修订范围涵盖光谱或光谱数据,例如,近红外(NIR),拉曼光谱(Raman),NMR 或 MS 的分析使用的验证原则,其中一些通常需要多元统计分析。指南旨在弥合各药典及 ICH 成员监管机构的文件之间经常存在的差异。
Q14 指南使用ICH 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中描述的工具,描述了基于风险管理、对分析方法的全面理解以及对性能特征预设标准的遵守情况来支持分析方法变更管理的原则。 ICH Q8 药品研发中建议的系统性方法以及 ICH Q9 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也可以应用于分析方法的开发和生命周期管理。在开发分析方法时,可以应用基本(也称为传统)方式或增强方式中的要素。此外,指南还描述了开发多元分析方法和实时放行检验(RTRT)的额外考虑因素。另外,指南中还介绍了分析方法相关信息在 CTD 监管申报文件中对应的具体章节。
2.19,【药典会】新增无菌包装密封性等多篇分析方法、药用辅料、药包材标准草案的公示
影响较广的分析方法类公示包括:
2.21,【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七十九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截至目前,NMPA已发布参比制剂目录77批,CDE已公示79批。
识林用户可登录“中国参比制剂库”查阅。
【注册与审评审批】
2.19,【CDE】常见一般性技术问题解答 - 新增1个问答,涉及新药申请转仿制药的路径
Q:新药(包括按照原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2类以及现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2类申报的新药)在开展临床研究期间,境内外有同品种获批上市,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如何调整注册类别和申报上市?
A:对已按新药临床批件要求完成临床研究的,申请人与药审中心沟通一致后,可以已完成的临床研究资料,参照仿制药路径提出上市申请,无需提交专利声明。其它同品种新药为境外上市品种的,参照3类仿制药申报,其它同品种新药为境内上市品种的,参照4类仿制药申报。经审评符合仿制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技术要求的,可批准上市。批准时,此类产品注册类别表述为“本品按照化学药品3/4类路径申报”。对尚未按新药临床批件要求完成临床研究的,境内外其他获批上市同品种遴选并发布为参比制剂后,申请人可以按照仿制药研究有关要求,提出生物等效性备案或临床试验申请并开展相关研究,后续提出仿制药上市申请;也可以与药审中心沟通一致后,继续完成已批准的原新药临床试验,后续按前款原则,提出仿制药上市申请。
截至2024-02-19,官网共发布一般性技术问题解答213条(其中有26条重复,实际共计182个)
CDE 化学仿制药共性问题、CDE 受理共性问题可点击查看。
2.25,CDE 药品审评报告和说明书更新,其中包括下列国产新药
注:仅列出国产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多受理号仅展示其中1个,供参考。企业用户可至识林“CDE 药品审评报告”按发布时间查阅最新的上市药品信息。
【政策法规综合】
2.18,【河北省】印发《关于支持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在笔者印象中,从未见过哪篇制药行业政策文件有那么多的“万元”,共计39个。有趣的对比是,1月份的《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18个“万元”。
回顾《雄安新区关于加快打造新产业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一文,提及“聚焦五大高端高新产业(即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如今第一个获得明文政策支持的就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
真金白银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的方方面面,下面仅摘取少数几条原文,可见一斑:
- 在研创新药(含生物制品,下同)、生物类似药(含境内外已经上市的生物制品,下同)和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创新或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获得临床批件后,按品种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在研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后,分阶段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每年奖励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临床试验补助。
- 对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创新药、改良药、生物类似药,且在雄安新区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30%、20%、15%,最高 5000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的资金补助。
- 对首次获得FDA、EMA、CE、PMDA、WHO、PIC/S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择优按照不超过研发和临床费用的4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加快在新区培育引进组建新药CRO、CDMO、CMO、CSO等公共服务平台,按经评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无需赘述,建议每一家创新药企细读本文,深入调研,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同时也期待本文为2024年的行业复苏和奋进开个好头。
2.23,【NMPA】关于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
查阅“历史版本”,本文旧版自2012年实施,2023年10月征求意见。新版落地后将于2024年8月实施。
药企当然不希望有朝一日用上这些规则,但有必要充分理解本文,以终为始,审视自身的合规工作。
阅读“页面比对”的花脸稿,发现本文相对征求意见稿的改动有不少,其中蕴含着国家的监管导向,建议识林用户关注。这里摘取部分重点如下:
- 删去“除相关依据或者客观情况变化外,相同或者相似情况下,作出行政裁量的决定应当与以往作出的决定基本相同”;
- 删去“高风险产品”的列表。因为下文的“从重”内容里已经体现了风险考量;
- 新增“可以依法从重”的项目:“药品有效成份含量不符合规定,足以影响疗效的,或者药品检验无菌、热原(如细菌内毒素)、微生物限度、降压物质不符合规定的”。
本文内容多而细,行政处罚裁量有轻有重,在此不赘述。大多数处罚,都因“假药”和“劣药”而起,有必要回顾《药品管理法》里的定义: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新药批准和报产】
2.19-2.25,NMPA发布7个新药批准,CDE受理6个NDA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岗位必读建议: - QA:确保所有申报资料符合电子光盘技术要求,进行文件格式、大小和签章的审核。
- 注册:负责理解并应用申报资料的电子化要求,确保申报流程的合规性。
- 研发:在准备临床试验数据库文件时,遵循规定的文件格式和命名规则。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的注册申报,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 文字体例及页面要求:中文宋体,英文Times New Roman,确保内容可复制、可搜索。
- 文件格式规范:PDF版本需符合特定要求,XML等格式限于临床试验数据库文件。
- 文件命名规则:使用限定字符,避免无效字符或过长路径。
- 文件大小限制:PDF文件不超200MB,XPT文件不超4GB,超大文件需拆分。
- 电子签章与光盘要求:所有PDF文件需电子签章,光盘需符合特定技术标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药品注册专员:负责整体注册流程和文件准备。
- 药学研究部门:负责药学研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
- 药理毒理研究部门:负责相关研究资料的整理和提交。
- 临床研究部门:负责临床研究报告和数据库的准备。
- QA部门:确保所有提交资料的质量和合规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的临床试验申请与上市许可申请,包括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中国境内药品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 申报资料类型明确化:对不同药品类型和申请事项的电子文档结构进行了详细分类和说明。
- 药学研究资料要求:强调了制剂药学研究信息汇总表的重要性,并要求提供剂型与产品组成的详细信息。
- 体外评价与体内评价:分别对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的体外溶出曲线和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
- 非临床与临床研究资料:要求提供非临床研究的安全性数据和临床试验的详细信息,包括试验数据库。
- 补充申请与变更管理:对药品补充申请、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等提出了详细的文件要求和流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应全面理解ICH Q12指南,确保质量体系与监管要求一致,指导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 注册部门:需熟悉ICH Q12指南,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效应用,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监管要求。
- 研发部门:应了解ICH Q12指南中关于药品开发阶段的技术和监管考虑,以促进创新和持续改进。
- 生产部门:需掌握ICH Q12指南,特别是在已建立条件(ECs)和变更管理协议(PACMP)方面的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需要市场授权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药械组合产品。不包括为遵守药典新修订或更新的专论所需的变更。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药品注册分类,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 变更管理框架:提供了一个框架,以更可预测和高效的方式管理批准后CMC变更。
- 已建立条件(ECs):明确了MAH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共识,规定了确保产品质量的要素,以及变更时需要进行监管沟通的条件。
- 变更管理协议(PACMP):提供了一种监管工具,允许MAH与监管机构就变更所需的信息和监管提交的类型达成预先协议。
-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CM)文件:作为ECs和变更报告类别的中央存储库,捕捉商业阶段产品如何被管理。
- 药品质量体系(PQS)与变更管理:强调了PQS在管理供应链和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变更管理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
- 分析化学家(分析)
- 注册(注册事务)
- 研发(研发部门)
工作建议: - QA:必须熟悉ICH Q14指南,以确保质量控制流程和分析程序符合国际标准。
- 分析:应深入理解分析程序开发和生命周期管理的科学和风险基础方法,以提高分析程序的稳健性和适用性。
- 注册:需掌握ICH Q14指南要求,以便在药品注册文件中正确提交分析程序相关信息。
- 研发:应将ICH Q14指南的原则应用于临床开发中的分析程序,确保研发阶段的质量控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分析程序开发,包括创新药、仿制药以及原料药,由ICH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 分析程序开发目标:强调了基于科学和风险的方法开发适合评估药品质量和属性的分析程序,包括最小方法和增强方法。
- 分析目标概况(ATP):明确了ATP在分析程序开发中的重要性,包括预期用途、产品属性测量细节和相关性能标准。
- 知识与风险管理:提出了在分析程序开发和持续改进中知识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应用。
- 分析程序控制策略:描述了基于当前对分析程序的理解,包括开发数据、风险评估、稳健性和先验知识,来确保分析程序的性能和测量结果的质量。
- 生命周期管理和变更:讨论了分析程序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变更管理,包括变更的风险评估和分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应深入理解分析方法验证的各个环节,确保质量控制过程符合ICH Q2(R2)指南的要求。
- 注册:需熟悉本指南以确保注册申请中的分析程序验证数据符合ICH成员国的监管要求。
- 研发:在分析方法开发和验证过程中,需遵循本指南的指导原则,确保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临床:在临床试验样品分析中,需确保分析方法的验证工作满足本指南的规定,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和生物/生物技术药物的商业化药物物质和产品的放行及稳定性测试中的新或修订的分析程序。同样适用于作为控制策略一部分的其他分析程序,遵循基于风险的方法。科学原理可以在临床开发期间适当地应用。 要点总结: - 分析方法验证目的:证明分析方法适用于预定目的,包括特性适用性总结和一般指导。
- 验证研究设计:验证研究应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分析方法满足其目标,包括性能特性和相关标准。
- 报告范围:确定分析方法的报告范围,确保包括规格限制在内的准确性、精密度和特异性。
- 专属性/选择性:通过无干扰、正交方法比较或技术固有的理由来证明分析方法的专属性或选择性。
- 准确度和精密度:通过准确度测试和精密度测试,或结合方法评估分析方法的适用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应熟悉分析方法验证的全过程,包括验证研究、生命周期管理、报告范围确定等,以确保质量控制流程的合规性。
- R&D(研发):需要理解分析方法验证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的方法开发和优化分析过程。
- QAC(质量控制):必须掌握分析方法验证的测试和评估方法,确保日常质量控制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 注册部门:应了解分析方法验证的法规要求,以便在药品注册文件中准确呈现相关信息。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的分析程序验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机构包括生物科技公司、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发布机构为国际协调会议(ICH)。 文件要点总结: - 分析方法验证目的:验证分析程序适用于预定目的,如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验证研究设计:应设计验证研究以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分析程序满足其目标,包括性能特征和相关标准。
- 生命周期中的验证:在分析程序的生命周期中,可能需要部分或全部重新验证,以应对变更。
- 报告范围:分析程序的报告范围应包括所有可报告结果的值,确保精度和准确性。
- 稳健性评估:评估分析程序在预期操作环境中的适用性,包括对分析程序参数的故意变化。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ICH Q8 Pharmaceutical Development适用岗位(必读)- 研发(R&D):深入理解药品开发过程中的科学方法和质量风险管理。
- 质量管理(QA):确保药品开发符合ICH Q8指南要求,建立设计空间和控制策略。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在药品注册文件中准确呈现药品开发信息,包括设计空间和控制策略。
工作建议- 研发(R&D):应用科学方法和质量风险管理来设计药品及其制造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 质量管理(QA):监督药品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设计空间和控制策略得到有效实施。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在CTD格式的注册文件中,合理布局药品开发相关信息,确保监管机构能够清晰理解。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等多种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跨国药企、大型药企、Biotech等不同企业类别。发布机构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ICH成员国。 要点总结- 设计空间(Design Space):提出了设计空间的概念,强调了在设计空间内操作不视为变更,超出设计空间则需要启动监管变更程序。
- 质量风险管理(Quality Risk Management):强调了质量风险管理在药品开发过程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识别和控制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因素。
- 关键质量属性(Critical Quality Attributes, CQAs):明确了CQAs的识别和控制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关键步骤。
- 控制策略(Control Strategy):提出了基于对产品和过程深入理解的控制策略,包括对关键过程参数和物料属性的控制。
- 生命周期管理(Lifecycle Management):强调了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持续改进和创新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QA(质量保证):应深入理解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工具,确保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CH Q9(R1)的要求。
- 研发:在药物开发阶段应用质量风险管理,以建立对风险场景的知识和理解,确保商业制造阶段的适当风险控制。
- 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实施质量风险管理,以识别和控制潜在的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的连续性。
- 注册: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利用质量风险管理数据和分析来支持注册申请,展示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和生物技术产品的质量风险管理,包括原料药、创新药、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不同企业类别,由ICH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质量风险管理定义:“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用于评估、控制、沟通和回顾药品质量的风险。”
- 风险管理方法:介绍了多种风险管理工具,如FMEA、FMECA、FTA、HACCP等,以及它们在药品质量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 风险管理过程:强调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沟通和风险回顾的重要性,并提供了相应的步骤和方法。
- 风险管理的整合:讨论了如何将质量风险管理整合到行业和监管操作中,以及如何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行业和监管人员对质量风险管理的理解和信心。
- 产品可用性风险:特别强调了质量/生产问题对产品供应的影响,以及如何通过质量风险管理来预防和减轻由此产生的风险。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适用岗位(必读)-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面理解法规要求,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确保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合规性。
- 药品生产企业: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质量。
- 药品经营企业:遵循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流通环节合规。
-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 研发部门:遵循药物研发规范,促进新药创新。
工作建议-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法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报告不良反应。
- 药品生产企业:持续优化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 药品经营企业:建立严格的药品追溯体系。
- 医疗机构:加强药师培训,提升处方审核能力。
- 研发部门:关注新药研发政策,加快创新步伐。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药品类型(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药品研制和注册管理:强调临床价值导向,鼓励新药创新,明确药品注册审批流程和要求。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 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 药品上市后监管: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开展风险管理,监测不良反应,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研发(R&D):关注创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支持政策,利用资助和奖励机制加速项目进展。
- 临床(Clinical):了解临床试验资助政策,优化临床研究设计,提高研究效率和质量。
-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掌握创新药械产品目录和采购奖励制度,促进产品市场准入。
- 投资(Investment):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和投资政策,为早期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 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利用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资助,推动产品国际化发展。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广州地区从事生物医药研发、临床试验、成果转化、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的企业、医疗机构等。特别针对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中医药、细胞和基因治疗等产业领域,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文件要点总结: - 顶尖项目支持: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项目提供最高50亿元的全链条支持。
- 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最高可获得1亿元资助。
- 创新联合体建设:构建产学研医用审一体化创新联合体,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 研发资助:对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提供分阶段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
- 产业集聚发展:构筑“一核两极”产业空间布局,打造“一岛多园”政策先行先试集聚区。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确保质量控制流程与新修订的红外分光光度法标准保持一致。
- R&D:评估修订对现有研发项目的影响,并调整实验方法。
- 注册:监控公示期反馈,准备必要的注册文件更新。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类型,涉及原料药和辅料包材,由中国药典委员会发布,适用于所有在中国运营的药企,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 修订目的: 强调修订《中国药典》0402红外分光光度法,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 公示征求意见: 明确公示期为三个月,鼓励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和反馈。
- 反馈要求: 规定反馈需包含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 公示期满默认: 若公示期满未收到回复,则视为对标准草案无异议。
- 联系信息: 提供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以便反馈和沟通。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确保近红外光谱法的合规性与实验室操作标准一致。
- 研发:了解近红外光谱法在药品研发中的应用和要求。
- 实验室技术人员:掌握近红外光谱法的具体操作和标准。
适用范围说明: 本文适用于所有涉及药品质量控制的岗位,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类型,适用于原料药、制剂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中国,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Biotech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 公示目的:确保近红外光谱法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90天,自2024年2月20日至5月21日。
- 反馈要求:若有异议,需在线反馈并提供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形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并邮寄至指定地址。
-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草案无异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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