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号文政策反馈理出几条审评改革的脉络
首页 > 资讯 > 140号文政策反馈理出几条审评改革的脉络 出自识林
140号文政策反馈理出几条审评改革的脉络
笔记 2015-08-21 IPEM 近期CFDA在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的快速动作让业内应接不暇,业界受到鼓舞的同时,也有些担忧改革的效果和持续性,下面就结合CFDA对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140号文)政策的反馈和改革成功的要素加以探讨。 1. 改革是系统性的,而非头疼医头。 质量和疗效一致是140号文反馈的焦点之一,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新药和仿制药的界定问题,在随后的《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44号)第六条中明确了3类药的定位,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中国的“橙皮书”制度,有了明确的参照药,才有可能评价质量和疗效一致。对于3类药,第一条出路是按新药,一二三期临床走下来;第二条出路是按仿制药,等原研药在国内上市后,借用其资料做简化申报;第三条出路是获得临床许可在国外开展BE研究,或获得研究用进口许可在国内开展BE,需要注意的是,BE研究是最低限度的临床相似性研究,并非真正的安全和有效性研究,在没有掌握原研药CMC的数据之前,仅从BE看等效性是高风险的,如何在第三条途径获得原研药的CMC资料是CFDA通过审评审批改革,实现质量和疗效一致体系中需要考虑的一环。
另外专利问题也需要理清形式和实质,手段和目标的区别。提前多少年受理只是形式,实质是节省企业研发和药监部门的审评资源,节省的审评资源可能促使“橙皮书”等制度更快出台,才有可能从制度上完善专利和数据保护,从而实现鼓励“好”而非鼓励“早”的理性循环。 2. 改革是策略性的,而非一把全抓。 改革的第一步是把标准提高,但提高标准首先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117号文)目的于此,保证真实性重要的手段是严惩造假,目前的法律并不支持造假入刑,因此国发44号第十八条提出修法应考虑这些。要想保证严惩不被滥用,需要明确标准和公开信息,也就是国发44号第五条和第十七条提出的标准和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对每一个批准药品技术审评结论的公开。
公平性也是业界反馈关注的问题。按国发44号第六条的说法,2016年底解决积压问题,2018年实现按规定时限审批。那么新审评标准提高了,理顺了,已批准的产品怎么办?其实就是现在说的一致性问题,只有把提到一定高度的标准立起来,才有可能评价一致性,评价的结果才会有意义,同时CFDA也在考虑对已批准资料的造假审核问题,包括有奖举报等长效机制逐步理顺审评审批体系。 3. 改革是长期性的,而非突击运动。 改革是否来真的,是否可持续,先要看资源(人和财),然后看制度。今年5月27日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53号文)确保了财,国发44号第十九条明确了五年一变,为文号存量费的活用提供了基础,第九条提到上市许可人制度的试点,为通过文号流通节省企业和药监资源提供了政策准备。国发44号第二十条提出加强审评队伍建设,8月18日当天CDE就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药审中心2015年度审评员招聘公告》招聘69名审评员,几乎是现有审评力量的加倍。国发44号第十六条提出的:参照国际通用规则制定良好审评质量管理规范,有了人财保障后才可能实现。
从产业界视角来看,改革还需要: 1. 增加沟通机制和渠道。信息公开仅是药监部门向业界传递信息的渠道,业界还需要向药监部门传递信息的渠道。CFDA已在近期明显增加了意见征求和业界座谈,尤其140号反馈截至后,第一个工作日就召开了由局领导主持的业界专家讨论会。CFDA应以此为契机,建立政策反馈和沟通制度,并对业界共性反馈公开回复,提高企业反映诉求的积极性。 企业应更积极的通过有效、中立的交流平台参与。个别企业的声音无论是质量还是影响力都可能不足,通过平台上诸多企业和专家的讨论,往往能够发出更有效,也更容易受到关注的声音。企业还可通过专业媒体等渠道公开诉求,有助于推动药监部门的改革,如严惩数据造假、出台“橙皮书”、上市许可人制度等。 2. 正面看待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是系统性、策略性、长期性的,改的顺序有先有后,改的过程中也会有各种意向外后果,发现和指出这些问题都是有益的,但仅是第一步,相比单纯抱怨,更多换位思考,有效的把想法传递给药监和其它部门,并讨论其解决方案,更有益于改善。 法规指南解读适用范围本《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流程。涉及药品类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注册分类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监管市场主要针对中国市场,同时鼓励国际标准对接;企业类型涵盖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适用岗位本文件将对药品研发、注册、生产、质量控制等岗位的工作带来显著变化。特别是研发人员、注册专员、质量保证(QA)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法规事务专员等岗位,应将本文件作为“必读”材料,以确保工作流程和决策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 文件要点总结
本解读旨在为药企各级同事和管理层提供清晰、直接、专业而易于理解的法规指南参考,帮助企业合规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