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发布多肽药品的临床药理学考量指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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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发布多肽药品的临床药理学考量指南草案
笔记 2023-09-13 美国 FDA 于 9 月 8 日发布了《多肽药品的临床药理学考量》指南草案,就多肽药品的肝损伤、免疫原性、药物相互作用(DDI)、QTc 延长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临床评价建议。新指南有助研发者设计科学合理的多肽药品开发方案。 就该指南而言,术语“肽”是指由 40 个或更少的氨基酸组成的任何聚合物。一般来说,如果一种肽符合药物的定义,但不符合“生物制品”或“器械”的法定定义,则它将根据 FD&C 法案作为药物进行监管,并应符合所有“ FD&C 法案和 FDA 法规下的“药品”要求,包括新药必须根据 FD&C 法案第 505(c) 条获得批准才能在州际商业中销售的要求。但肽类药物产品可能具有在某些方面与生物制品相似的产品特性,因此,指南包括对 FDA 关于生物制品的其他指南的引用,这些指南讨论了也可能适用于肽类药物产品的科学原理。 FDA 指出,肽药物产品在化学、药理学、药代动力学分布和药效学 (PD) 方面可以表现出小分子和大分子特征的独特组合。因此评估多肽药品的临床药理学通常会结合药品和生物制品开发计划的各个方面。FDA 还提醒表示,指南并不关注任何特定肽药物产品的开发。有关特定肽药物产品监管要求的问题应向相应的 FDA 审评部门提出。 免疫原性评价 指南提出,申办人应对多肽药品进行免疫原性风险评估,评估产品相关因素(例如分子大小和结构)、工艺相关因素(例如宿主细胞蛋白)、受试者因素(例如疾病状态)以及与研究设计和产品使用相关的因素(例如给药发难、给药途径和伴随药物)等对免疫原性的影响,以设计合理的临床免疫原性评价方案。评价需采用多层次方法,开发抗药物抗体(ADA)检测方法,评价ADA对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疗效和安全性的影响。对同源肽需开发交叉反应性 ADA 检测方法。 肝损伤影响 指南建议,如果肽类药物主要经肝脏代谢或通过胆汁排泄,应开展专门的肝损伤患者药代动力学研究,评估肝损伤影响。此外,当肝脏为靶器官时,即使肝代谢不明显,也应考虑包括药效学评估。 药物相互作用 指南提出,部分环肽和脂质化肽可能与细胞色素 P450(CYP)酶或转运蛋白发生相互作用,需进行体内外评价。此外,如果肽类药物通过作用机制影响胃肠道蠕动,也应作为调控因子进行评价。 QT 间期 指南表示,除非存在特殊关注,纯天然氨基酸组成的肽类药物一般不需要进行 QT 评价。若需进行 QT 间期延长风险评估和拟议 QT 延长评估计划,应按照 FDA 相关指南进行风险评估和方案设计。 标签注意事项 指南提出,处方信息必须包括有关多肽药品的 PK 和 PD 信息。除非肽段过短,标签一般应包括免疫原性信息。对不太可能诱发免疫应答的短肽,无需提供免疫原性信息。 识林-蓝杉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