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在指南中重申,使用外国批准的产品进行 BE 研究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外国产品尚未在美国获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批准。
ANDA 申报、接收和审评
如果产品用于治疗 COVID-19,则会对该产品的 ANDA 进行优先审评。FDA 指出,将“考虑 ANDA (1) 是否是正在研究的治疗或预防 COVID-19 的药物,但现有标签中并没有标出此类用途,或者 (2) 标签中是否有用于治疗或预防与 COVID-19 相关的继发疾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优先审评请求仅在 ANDA 申报时进行评估。
FDA 还回答了有关稳定性数据少于完整补充的 ANDA 申报的问题,指出,FDA 希望在申报时看到六个月加速和室温稳定性。然而,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如果预期 ANDA 申请人打算提交稳定性数据涵盖少于 6 个月的 ANDA,FDA 建议预期 ANDA 申请人通过受控函途径沟通。”指南进一步指出,“如果药品在 FDA 药品短缺清单上,或者 FDA 确认该药品容易短缺,那么 FDA 通常会接收一份有关 ANDA 稳定性数据少于推荐的完整补充数据的请求。此外,在 COVID-19 紧急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如果药品符合帮助解决 COVID-19 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的优先审评标准,FDA 通常会接受此类申请,”同时申办人需要提交一份承诺,在更多稳定性数据可用时提交这些数据。
FDA 继续指出,在没有完成的、可接受的 BE 研究的情况下提交 ANDA 将导致拒收函。没有其它救济途径,因为申请不符合实质完整的定义。
上市和专营权
FDA 指出,如果产品被一段专营期阻止,那么,如果其满足所有其它批准要求,FDA 将发布暂时批准;但是由于暂时批准的申请不被视为已获批准,因此没有任何条款允许在暂时批准下上市销售该产品。
如果 ANDA 自提交之日起 30 个月内未获得初步批准,则 FDA 将就 180 天市场专营权的没收条款做出直接回应。指南在问题 15 的回答中概述了适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