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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发布 S11 促进儿科试验并减少动物使用
出自识林
2020-04-18
ICH 于 4 月 14 日发布 S11《支持儿科药物开发的非临床安全试验》定稿指南,阐明了关于何时以及如何通过非临床幼体动物试验支持儿科药物开发计划。
这份 39 页的指南于 2014 年首次由 ICH 指导委员会确定为指南主题,提出了针对 ICH 地区非临床儿科安全性测试的统一建议,旨在实现儿科试验目标并减少对幼体动物研究(JAS)的需求。
ICH 认为,成员国采纳 S11 指南可以帮助简化药物的开发并提高科学严谨性,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动物使用。ICH 指出,尽管之前有多个监管机构都发布了有关该主题的指南,但到目前为止,关于何时进行幼体动物研究以及关于时间和设计的意见都还没有达成完全一致。ICH S11 指南建议将非临床幼体动物研究视为提供信息和支持儿科临床试验所必需的条件标准,并为动物研究的设计提供了指导。
欧盟制药行业的早期反馈意见对 S11 指南中排除了组织工程产品、基因和细胞疗法以及疫苗表示遗憾。作为回应,ICH 在定稿指南中表示,尽管这些产品仍不在指南范围之内,但 S11 中概述的有关利用现有信息评估安全性的一些思想可以应用于这些产品。ICH 解释指出,组织工程产品、基因和细胞疗法以及疫苗未包含在指南范围内,因为通常不对此类产品进行专门的幼体动物安全性研究。小分子治疗药和生物技术药属于 S11 指南的范畴。
ICH 强调,与成人相比,儿科患者代表不同的人群,面临独特的安全挑战。“器官系统的不成熟和药物治疗过程中系统的成熟度过程会影响药物的药物动力学(PK)、药效学(DP)和/或药物的脱靶效应,可能导致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的差异。”
指南给出了证据权重(WoE 法),以确定支持儿科人群药物临床开发所需的非临床研究的程度。ICH 表示,“要设计合适、有效的非临床计划,需要了解整体临床开发计划”,并鼓励公司早日考虑支持儿科开发的非临床研究。根据 WoE 方法,申办人应考虑治疗药物可用的临床数据,其药理特性、药物动力学数据以及现有的非临床安全性数据。申办人应考虑进行其它动物研究的可行性,并指出,“某些终点可能在某些物种中不适用。”ICH 建议仅在以前的非临床和人体数据不足以支持儿科研究的情况下,才应进行其它非临床研究。
指南建议定制的幼体动物研究应包括核心设计终点和由特定问题驱动的潜在额外终点。指南还包括有关儿科优先/仅针对儿科的研发以及评估辅料和组合产品对儿科患者安全性的考虑因素。
S11 指南现可由 ICH 成员国采纳实施,该指南已被欧洲药品管理局采纳,并将于今年 9 月 26 日在欧盟生效。
作者:识林-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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