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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提示】药政信息摘要2018.01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 确保所有提交文件符合EDQM的电子提交要求。
- 注册: 负责理解并应用本指南中关于CEP申请的电子提交规定。
- 研发: 确保技术文件按照eCTD或NeeS格式准备,以符合EDQM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向EDQM提交的CEP申请的电子提交,包括化学药品原料药,不包括生物制品、疫苗或中药。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发布机构为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
文件要点总结
电子提交格式要求
- 强调所有提交必须为电子格式,不接受纸质申请。
- 明确指出接受的电子格式包括PDF、NeeS、VNeeS和eCTD。
申请内容与结构
- 规定了CEP申请的模块化结构,包括模块1(封面信、申请表等)、模块2(质量概述)和模块3(技术文件)。
生命周期管理
- 强调了申请的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适当的粒度级别和更新部分的一致性。
电子提交的验证
- 描述了EDQM在接收提交时执行的验证步骤,包括格式、合规性等。
提交途径
- 规定所有电子提交应通过“Common European Submission Portal”(CESP)进行。
安全性要求
- 明确指出提交的文件不应有密码保护或其他安全设置,EDQM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附录信息
- 提供了关于目录结构、文件命名、粒度级别推荐、eCTD和NeeS结构以及可能导致提交阻塞的主要问题的附录。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部门):确保所有生产流程和文件符合TSE风险评估指南的要求。
- 注册:在申请CEP时,需按照指南准备完整的技术文件。
- 研发:在开发新物质时,需评估其TSE风险并确保符合Ph.Eur.相关标准。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需进行TSE风险评估的物质,包括化学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原材料。适用于寻求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CEP)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 CEP申请结构:新CEP申请应包含三个模块,包括申请表、专家报告及专家简历。
- 质量控制系统声明:申请中必须包含对质量控制系统(如GMP、ISO 9000、HACCP等)的声明,并表明愿意接受相关当局检查。
- 原材料来源和组织类型:需详细说明原材料的地理来源、组织类型,并根据Ph.Eur. 5.2.8进行分类和风险评估。
- 生产过程描述:包括所用试剂、操作条件、过程控制和批处理范围,以及避免TSE相关物种污染的程序。
- 追溯性和审计系统:描述确保原材料、中间体和最终产品可追溯性的系统,以及审计供应商的系统和频率。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
- 研发(R&D)
- 生产(Production)
工作建议:
- QA:确保ANDA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FDA指南要求,监控DMF的变更并及时更新。
- 注册:熟悉ANDA提交流程和要求,准备和提交符合FDA要求的文件,包括专利声明和标签信息。
- 研发:在药物开发阶段考虑FDA指南中关于药物物质和药物产品的质量属性,确保ANDA申请中的技术内容准确无误。
- 生产:确保商业化生产过程与ANDA申请中描述的一致,准备接受FDA的现场检查。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的ANDA(仿制药申请),包括原料药和制剂,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 专利和独占权缺陷:强调ANDA申请中专利声明的重要性,包括专利挑战通知和法律行动的及时更新。
- 标签缺陷:明确要求ANDA的标签与RLD(参比制剂)保持一致,除非有特定例外,并强调标签格式和颜色区分的重要性。
- 产品质量缺陷:详细讨论了药物物质和药物产品的质量管理,包括API的起始物料选择、制造过程、杂质控制和关键质量属性的确定。
- 生物等效性缺陷:强调了生物分析研究数据的完整性和方法验证,以及临床总结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微生物学考虑:特别指出了无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负载测试和内毒素测试方法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RA):必读。需理解产品标题和初始美国批准的指南要求,以确保药品和生物制品的标签符合FDA规定。
- 市场(MKT):必读。需要了解产品标题的规范,以便在市场推广和沟通中使用正确的产品信息。
- 研发(R&D):必读。在开发新药和生物制品时,需遵循产品标题和批准信息的指南,以确保合规性。
工作建议:
- 注册(RA):
- 确保所有提交的药品和生物制品标签中的产品标题和初始美国批准信息符合FDA的最新指南。
- 在药品批准过程中,与FDA沟通任何关于产品标题的替代方法。
- 市场(MKT):
- 在所有市场材料中使用符合FDA指南的产品标题,以避免误导和混淆。
- 确保市场团队了解并遵守产品标题的规范,以保护品牌形象和合规性。
- 研发(R&D):
- 在研发过程中,考虑产品标题的指南,确保研发成果能够顺利过渡到商业化阶段。
- 与注册部门合作,确保研发成果符合FDA的标签和批准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人用处方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不包括疫苗、血液制品、过敏原提取物或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适用于在美国上市的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由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
要点总结:
- 产品标题规范:强调了产品标题应包含药品名称、剂型、给药途径和(如适用)受控物质符号,且必须使用粗体。
- 非专有名称显示:非生物药品的非专有名称应使用小写字母,并在括号内显示。
- 初始美国批准年份:明确了如何确定药品的初始美国批准年份,包括活性成分、多种剂型、固定组合药品等情形。
- 受控物质符号:如果药品被分配到受控物质类别,产品标题必须包含受控物质符号。
- 不包含内容:规定了产品标题中不应包含的元素,如药品产地、斜杠标记、额外描述符等。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外包设施(Outsourcing Facilities):必读。应严格按照503B条款的规定进行药品配制,确保所配制的药品不是已批准药品的实质复制品,并符合所有其他条件。
- 药品监管合规部门(Regulatory Affairs):必读。需熟悉503B条款的具体要求,以确保企业操作的合规性,并为管理层提供合规建议。
- 质量保证部门(QA):必读。确保所有配制活动遵循cGMP规范,以及符合FDA的监管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市场,涉及化学药品的外包设施配制,特别是那些寻求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503B节获得豁免的药品。适用于创新药和仿制药,不包括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发布机构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主要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 503B条款的适用性:强调了外包设施配制的药品必须符合503B条款的规定,不得是已批准药品的实质复制品,以获得相关豁免。
- “实质复制品”的定义:详细解释了什么情况下配制的药品会被视为已批准药品的实质复制品,包括相同活性成分、给药途径、剂型、剂量强度和辅料。
- 记录保存要求:强调了外包设施必须保存记录以证明其符合503B(a)(5)节的“实质复制品”规定。
- 药品短缺情况下的配制:在药品短缺时,允许外包设施配制与已批准药品实质相同的药品,但一旦短缺状态解除,该政策将不再适用。
- 临床差异的处方者决定:如果配制的药品含有与已批准药品相同的原料药成分,则必须有处方者确定的临床差异,才能不算作实质复制品。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