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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提示】识林一周回顾(20190623-0629)
出自识林
【更新提示】识林一周回顾(20190623-0629)
2019-06-30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06.29)
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疫苗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疫苗管理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明确地提出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为了积极促进我国疫苗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在这次疫苗管理法中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来鼓励疫苗的创新和发展。疫苗管理法还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全过程提出了特别的制度和规定。
【EMA】GMP和GDP问答新增已获批基于细胞/组织的先进疗法药物的超标批次使用问答(06.26)
欧盟GMP和GDP问答文件第四部分先进疗法药物(ATMP)GMP要求:先进疗法药物(ATMP)GMP指南新增已获批基于细胞/组织的先进疗法药物的超标批次使用问答。文件对对获得上市许可的基于细胞/组织的先进治疗药物的超标批次进行特殊管理的途径是什么,应该通知对象以及何时通知,生产商/进口商/ MAH应如何通知EMA 超标批次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NMPA】关于发布临床急需境外新药标准复核检验用资料及样品要求的通告(2019年第35号)(06.26)
为落实《关于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审评审批相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79号)要求,加快临床急需境外上市新药审评审批,本周,NMPA发布两个文件临床急需境外新药标准复核检验用资料及样品要求(化学药品)和临床急需境外新药标准复核检验用资料及样品要求(生物制品),分别具体阐述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资料要求和样品、标准物质及实验材料要求。
【药典会】本周药典会发布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等文件
本周药典会发布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和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50R,重组人胰岛素、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通则重组胰蛋白酶检测要求,赖脯胰岛素和赖脯胰岛素注射液,《中国药典》三部生物制品病毒安全性控制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WHO INN Proposal list-120 生物制品中文通用名称,单抗分子大小变异体测定法(CE-SDS法),人用重组DNA蛋白制品总论和人用重组单克隆抗体制品总论的修订草案的公示。
国际GMP检查报告和措施
【FDA】警告信 中国 西安住邦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06.28) 中译
【FDA】警告信 印度 Rxhomeo Private Limited(06.28) 中译
【FDA】进口禁令 66-40 新增印度 Lantech Pharmaceuticals Limited(06.28)
识林资料
【中译】EU GMP 第二部分 - 活性物质作为起始原料药的基本要求(06.29) 原文
【中译】FDA指南草案 FDA与BsUFA申请人或申办者之间的正式会议(06.28) 原文
【中译】EU Eudralex V4 附录17:实时放行检测和参数放行(06.28) 原文
【花脸稿】FDA 指南对比 以电子和非电子的形式提交申请 — 人用药品的宣传标签和广告材料(06.24) 2019/06 VS 2015/04
【中译】EU Eudralex V4 附录2 人用生物原料药与药品的生产(06.24) 原文
其它主要更新(请点击查看)
国内要闻
【NMPA】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06.29)
【CDE】关于3个中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上网征求意见的通知(06.28)
【北京】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06.27)
【上海】关于“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1)(06.27)
【上海】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药物临床试验备案网上报送系统的通告(06.26)
【CDE】关于公开征求ICH指导原则《E19:安全性数据收集的优化》意见的通知(06.26)
【CFDI】关于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等5个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计划的通告(2019年第12号)(06.26)
国际要闻
【EDQM】CEP认证程序操作指南(06.29)
【FDA】指南定稿 大疱性表皮松解症:治疗皮肤表征药物研发 行业指南(06.29)
【FDA】指南草案 心力衰竭的治疗:药物研发的终点 行业指南(06.28)
【FDA】指南草案 M10 生物分析方法验证(06.27)
【FDA】指南草案 E19 安全性数据收集的优化(06.27)
【EU】Eudralex V10 第五章更新Regulation EU No 536/2014 问答草案(06.27)
【FDA】指南议程:2019日历年CBER计划发布的指南更新(06.27)
【ICH】E20 适应性临床试验(06.26)
【ICH】M12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06.26)
本周资讯
2019年6月内容回顾
岗位必读建议: - 评估员(Assessors):必须熟悉本指南以确保在评估CEP申请时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议在评估过程中主动识别并报告任何可能的利益冲突。
- 检查员(Inspectors):在参与相关生产场所的检查时,应严格遵守本指南以保证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建议在检查前和检查过程中披露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 指导委员会成员(Steering Committee Members):需了解并遵守本指南以保证在指导CEP认证程序时的决策独立性。建议在会议中积极声明任何相关利益。
- 其他临时角色(Ad Hoc Roles),如口译员:在协助检查过程中,也应遵循本指南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建议在被分配特定任务前,主动声明任何可能的利益。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参与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程序(CEP)的个人,包括评估员、检查员、指导委员会成员以及EDQM指定的其他临时角色。适用于化学药品原料药的CEP认证,由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发布,适用于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及其具有互认协议的国家的监管机构或组织工作的个人。 要点总结: 独立性和公正性原则:强调所有参与CEP认证程序的个体必须遵守独立性和公正性原则,以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信誉。 利益声明与管理:明确要求所有参与者必须声明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并通过EDQM管理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的限制:根据所申报的利益性质和活动类型,对参与CEP认证程序活动的个体的参与进行限制。 利益冲突的行动措施:EDQM认证部门负责管理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并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记录与保密性:EDQM保留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声明记录,并要求所有工作文件和保密信息仅用于指定的工作,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EU_Eudralex_V4_Annex_17_Real_Time_Release_Testing_and_Parametric_Release_20180626 适用岗位(必读): - QA:确保实时放行检测(RTRT)和参数放行策略符合GMP要求,监控变更控制和控制策略的实施。
- 生产:参与RTRT策略的设计,确保过程控制和参数的准确测量。
- 研发:在产品开发阶段考虑RTRT的适用性,参与控制策略的制定。
- 质量控制:负责验证和确认RTRT分析方法的有效性。
工作建议: - QA:制定和更新RTRT相关的SOP,确保所有变更都经过质量风险管理的评估。
- 生产:培训员工关于RTRT技术的知识,确保生产过程的控制符合要求。
- 研发:在产品设计中整合RTRT策略,以提高产品质量保证。
- 质量控制:开发和验证适用于RTRT的分析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原料药和成品药。主要针对在欧盟注册的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 要点总结: 实时放行检测(RTRT)标准:强调了设计RTRT时需满足的最低标准,包括准确预测成品属性的过程测量和控制。 质量体系整合:RTRT策略应通过制药质量体系(PQS)进行整合和控制,涵盖质量风险管理、变更控制、控制策略等要素。 人员培训:相关人员必须接受关于RTRT技术和程序的特殊培训,以确保充分理解并正确实施。 验证和确认:验证和确认是RTRT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于先进的分析方法。 持续改进:在产品生命周期内,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行持续学习,是PQS的一部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EU_Eudralex_V4_Annex_2_Manufacture_of_Biological_active_substances_and_Medicinal_Products_for_Human_Use_20190129_cn 一、适用业务范围和企业类型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人用生物制品原液和制剂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疫苗等。特别指出,先进疗法药品(ATMPs)不包括在内。适用于在欧盟市场进行药品注册和生产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二、适用岗位 本文件对以下岗位的工作有直接影响: - 法规事务专员:负责解读和更新法规指南。
- 生产部门:需遵循GMP原则进行生产操作。
- 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部门: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
- 研发(R&D)部门:在新药开发阶段考虑GMP合规性。
- 临床研究部门:涉及临床试验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 市场授权持有人(MAH):负责药品上市后的监管合规性。
三、文件要点总结 范围与原则 - 适用于生物制品原液和制剂的生产,不包括ATMPs。
- 强调GMP原则在生产过程中的全面应用。
A部分:总则 - 人员:要求生产人员接受特定培训,考虑健康状态,必要时接种疫苗。
- 厂房和设备:设计应防止污染,包括空气处理单元和排水系统。
- 动物:使用动物材料需符合特定法规。
- 文件记录:所有生产相关文件应规范管理。
- 生产:生产步骤应严格控制,减少变异性。
- 起始原材料和原料:需明确来源、适用性和质量控制。
- 种子批和细胞库系统:建立主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确保一致性。
- 操作原则:包括无菌操作和防止交叉污染。
B部分:选定类型产品的具体指南 - 动物源性产品:控制供应链,确保材料一致性。
- 过敏原产品:详细描述生产过程,验证步骤。
- 动物免疫血清产品:控制抗原质量,确保免疫程序合规。
- 疫苗:确保容器完整性,避免活生物剂污染。
- 重组产品:维持细胞生长和蛋白表达的工艺条件。
- 单克隆抗体产品:控制杂交瘤/细胞系的建立和生产条件。
- 转基因动物源性产品:证明产品批间一致性。
- 转基因植物源性产品:防止外源性植物材料污染。
术语表 - 提供了对专业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如“活性物质”、“生物制品”等。
法规依据 - 基于欧盟相关指令,如2001/83/EC,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结论 本文件为欧盟人用生物制品的生产提供了详细的GMP指南,强调了从原材料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控制,以及对特定类型产品的特别要求。对于涉及生物制品生产的企业,理解和遵循这些指南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的关键。 岗位必读建议: - 临床研发(Clinical Development):应关注FDA对于心力衰竭药物研发终点的当前思考,以及对症状或身体功能改善的批准基础。
- 注册事务(Regulatory Affairs):需理解FDA对于心力衰竭药物的批准要求,包括对死亡率数据的考量和替代终点的使用。
- 医学事务(Medical Affairs):应了解心力衰竭药物的疗效终点,包括患者感受和功能的相关终点。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治疗心力衰竭的药物,包括慢性心力衰竭和急性心力衰竭,以及保留射血分数(HFpEF)和降低射血分数(HFrEF)的情况。适用于美国FDA监管下的药品和生物制品,不特定于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 症状或功能改善批准基础:明确指出,即使没有对生存或住院风险产生有利影响,对症状或身体功能的影响也可以作为批准心力衰竭治疗药物的基础。
- 死亡率数据的双重角色:作为主要疗效终点,降低死亡率可证明心力衰竭试验中的有效性;作为安全终点,评估对生存的潜在不良影响。
- 疗效终点的多样性:FDA接受多种与患者感受和功能相关的终点,包括个体症状、综合症状评分、运动能力等。
- 住院和门诊干预的重要性:住院是反映心力衰竭恶化的重要临床结果,可作为独立终点或复合终点的一部分。
- 生物标志物和替代终点的限制:目前没有生物标志物被验证为心力衰竭临床效益的替代终点,但可用于风险特征和早期概念验证研究。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部门):深入理解GMP对原料药生产的要求,确保所有操作符合规范。
- 生产部门:严格遵守原料药生产操作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 研发部门:在原料药开发阶段即考虑GMP要求,为生产阶段的合规性打下基础。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不包括生物制品、疫苗或中药。适用于遵循GMP原则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欧盟,反映了对ICH Q7A的共识。 文件要点总结: 质量管理体系:强调所有参与生产的人员应对质量负责,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组织结构、程序、流程和资源,以及确保活性物质符合预期质量规格的所有质量相关活动。 人员资质与卫生:规定了参与原料药生产的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和/或经验,并应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以防止产品污染。 生产设备:要求生产设备的设计、构造和维护应确保不影响中间体或原料药的质量,且应有适当的标识和校准程序。 文件和记录:所有与原料药生产相关的文件应经过准备、审核、批准和分发,且应有适当的文件保存期限。 材料管理:包括对原材料的接收、检疫、取样、测试和放行或拒绝的书面程序,以及对供应商评估的系统。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部门):必读,负责确保所有与原料药生产相关的活动符合GMP要求。
- QC(质量控制部门):必读,涉及原料药的检验和质量评估。
- 生产部门:必读,直接参与原料药的生产活动。
- 研发部门:参考,可能涉及原料药起始物料的选择和工艺开发。
- 注册部门:参考,了解原料药的监管要求以支持药品注册。
工作建议: - QA应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GMP指南,并监督内部审计和产品质量回顾。
- QC应依据指南进行原料药的检验,确保质量标准得到满足。
- 生产部门应根据指南进行生产操作,确保关键工艺步骤得到验证和控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和疫苗等药品类型的原料药生产。涉及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的注册分类。适用于遵循中国、美国、欧盟等地区GMP指南的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 要点总结: - 质量管理系统:强调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程序、流程和资源,以确保原料药质量和纯度。
- 质量风险管理:提出对原料药质量风险进行系统性评估和控制的要求。
- 生产和过程控制:规定了生产操作、时限、中间过程取样和控制,以及污染控制的具体要求。
- 物料管理:包括接收、待验、取样、检验、贮存和再评价等环节的控制措施。
- 文件和记录:要求建立文件记录系统,包括生产、控制和分销记录的维护和可追溯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疫苗研发人员:应深入理解疫苗研制和注册的相关法规,确保研发流程符合国家最严格的管理制度。
- QA专员:需掌握疫苗生产和批签发的详细要求,确保生产全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注册专员:负责疫苗注册流程,需熟悉临床试验审批和注册证书获取流程。
- 市场准入专员:应关注疫苗流通和价格制定的规定,确保市场策略合规。
- 药物警戒专员:需了解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流程,保障公众健康和疫苗安全。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活动,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适用于生物制品中的疫苗类别,不包括化学药、中药等其他药品类型。 文件要点总结: - 疫苗管理严格性:强调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疫苗安全、有效,风险可控。
- 疫苗研制和注册:规定了疫苗临床试验审批流程,以及疫苗注册证书的获取要求,优先审评审批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
- 生产和批签发要求:明确了疫苗生产准入制度,要求每批疫苗销售前需经过批签发机构审核、检验。
- 疫苗流通和价格:规定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方式和疫苗价格的合理制定,禁止非授权单位和个人供应疫苗。
- 异常反应监测和补偿:建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补偿制度,确保受种者权益。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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