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药业质疑 ICH 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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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制药业质疑 ICH 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指南
笔记 2019-09-16 欧盟的制药企业对于今年 2 月份新发布的 ICH M10《生物样本分析方法验证指南》提出质疑,认为指南“过于宽泛且含糊不清”,如果不做出改变,所有研究、基质和分析物都可能被包含在指南范围之内,给企业增加负担。 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合会(EFPIA)在 8 月 23 日提交到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的一份对 ICH M10 的书面反馈意见中警告指出,M10 指南草案包括“有可能被过度解释”的要求,可能增加公司的资源负担,并扼杀“方法开发领域所需的科学自由”。 EFPIA 还对公司将被要求提交的验证和生物样本分析报告的文件类型以及与“方法开发”有关的某些要求提出了担忧。EFPIA 表示,这些拟议要求“不符合 ICH 的宗旨和使命”。 关于指南范围,EFPIA 建议对草案文本进行重大修订,以确保指南的针对性。EFPIA 还建议删除指南中关于“非临床和临床研究中应检测的待测物以及支持监管提交所需的研究类型见其它 ICH 和地区法规文件”的文本。EFPIA 认为指南范围部分的这一参考“造成的困惑远多于澄清,并使 ICH M10 开始依赖(未来)地区法规。” EFPIA 提出的其它修改建议涉及:
此外,EFPIA 建议 M10 指南应考虑采用统一的基于决策(decision-based)的可接受标准,而不是基于技术(technology-based)的可接受标准,因为“这将为未来技术进入监管的生物样本分析方法验证空间做准备。” EFPIA 认为其提议的修订,如果被接受,将有助于确保最终的 M10 指南支持生物样本分析方法验证的统一方法,并且“还能够以最为资源有效的方法在药品研发的所有阶段支持方法开发、验证/确认和研究样本分析”。 识林-椒 参考资料 岗位必读建议:
文件适用范围: 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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