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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关于在 Emergent 生产的强生新冠疫苗原液的处置决定说明
出自识林
FDA 关于在 Emergent 生产的强生新冠疫苗原液的处置决定说明
2021-06-15
昨日,我们在【CMO混淆污染致千万剂疫苗报废:FDA 要求报废 6000 万剂,放行 1000 万剂】一文中报道了 FDA 对于 Emergent 工厂生产问题影响的疫苗原液批次的处理决定。今天我们来看看,FDA 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BER)主任 Peter Marks 医学博士撰写的关于这些批次处置决定的备忘录,备忘录说明了整个事件的背景概要,以及对于报废批次和放行批次处理决定的考虑。
本备忘录的目的是记录 FDA(下文或称机构或我们)对某些杨森 AD26.COV2.S 原液(DS)批次和/或从这些批次生产的疫苗的处置决定。
I. 背景
Emergent BioSolutions Inc. (Emergent) 是杨森新冠(COVID-19)疫苗紧急使用授权 (EUA 27205)2 的拟制造工厂1。FDA 尚未授权该工厂生产或分销杨森的任何 COVID-19 疫苗或原液;到目前为止,该工厂生产的 COVID-19 疫苗尚未分发到美国使用。由于与下文讨论相关,因此应注意,EMOB 工厂也是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期间生产阿斯利康(AZ)COVID-19 疫苗的场所。
A. EMOB 工厂的相关事件概要
2020 年 8 月,在 EMOB 工厂的 3 区开始生产 AZ COVID-19 疫苗 DS。随后,FDA 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3 日对 EUA 27205 进行了首次 EUA 前现场检查。工厂中可能影响疫苗生产的条件包括:设备和用品拥挤的生产区;质量保证支持不足;以及与实验室控制相关的几个问题。此外,还需要改进物料和设备流。
2020 年 11 月,杨森 COVID-19 疫苗在 EMOB 工厂的 2 区开始生产。最初,称重和发放操作发生在区域 2 生产厂房中,并没有使用公用称重和发放区域。随后,在 12 月,2 区(杨森)和 3 区(AZ)的生产开始使用公用称重和发放区域。12 月执行的全面生产导致 2020 年 12 月下旬产生的废弃物增加。
为处理增加的废弃物,Emergent 在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期间实施了某些措施。其中包括增加每天由也在受控区域工作的操作员从 3 区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此外,特殊的医疗废弃物沿着特定的路径被丢弃在提供的手提箱中,包括通过公用称重和发放区域。从 2021 年 2 月 8 日开始,实施了额外的缓解措施,其中包括对废弃物流的调整、人员流动的变更以及人员职能的分离。
FDA 于 2021 年 2 月 9 日至 11 日返回 EMOB 进行第二次 EUA 前现场检查。当时,注意到在质量和制造方面的许多人事变动和新员工,这引发了我们的担忧,另外还需要更好的文件和程序,并与既定做法保持一致。
2021 年 3 月 26 日,杨森通知 FDA,他们在杨森 COVID-19 疫苗 DS 批次 21003600(GMP8)中检测到了 AZ COVID-19 疫苗病毒。这批产品是在 Emergent 采取措施处理增加的废弃物产生期间生产的。
FDA 随后与 Emergent 和杨森积极合作,以促进对此次污染事件根本原因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最可能的根本原因是当时准备用于细胞扩增过程的生物反应器培养基在公共称重和发放区域与 3 区(AZ 制造区域)物料的废弃物路径接触而受到污染。3
2021 年 3 月 26 日报告的污染事件最终引发了监管事务办公室(ORA)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至 20 日的有因检查,发布了检查观察通知(483 表)【FDA飞速检查新冠疫苗CMO并发布长达12页的483 2021/04/22】。当时注意到了一些有问题的情况,例如,未能对无法解释的偏差进行彻底调查。4这些观察项表明在杨森 COVID-19 疫苗的生产过程中,该工厂的运营方式不符合 cGMP。Emergent 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 483 表提供了初步回复。FDA 随后起草了一份设施检查报告(EIR),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但未发布。5未签发的 EIR 记录了检查结果并支持 483 表中指出的问题。6
II. 讨论
2021 年 3 月 5 日,报告了 GMP8 的超标(OOS)检测结果。在进行了额外的检测之后,杨森确认了 OOS 检测结果,并随后通知 Emergent 有关 DS GMP8 与在 EMOB 工厂的其它区域生产的 AZ 腺病毒载体疫苗的产品交叉污染。如上所述,得出的结论是,最可能的根本原因是当时准备用于细胞扩增过程的生物反应器培养基在公共称重和发放区域与 3 区(AZ 制造区域)物料的废弃物路径接触而受到污染。
A. 部分杨森 AD26.COV2.S DS 批次的处置
以下是 FDA 对 EMOB 工厂 2 区中生产的某些批次的 FDA 质量评价,以及这些批次在该设施的生产状况(运营不符合 cGMP)下是否适合分销。
a. Ad26.COV2.S DS 2 区批次 21003124(GMP5)、21003530(GMP6)、21003533(GMP7)以及21003603(GMP9)
提供给 FDA 并在 4 月检查期间收集的信息表明,生产杨森 DS 批次 GMP 5、6、7 和 9 的生产操作和废弃物流程序与 DS 批次 GMP8 相同,即存在产量显着增加,同时对培养基制备活动、废弃物流和人员处理废弃物缺乏隔离(参见下面的图 1)。这些批次的质量是根据培养基制备时的生产实践来判断的。因此,除 GMP8 外,GMP 5、6、7 和 9 批次的质量也存在问题,因为这些批次均使用与 GMP8 相同的生产实践制备的培养基生产的。此外,杨森无法排除 GMP 5、6、7 和 9 批次中 AZ 疫苗病毒污染的可能性。没有证据表明疫苗的污染,即使是低水平的污染,也不会对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影响。7
图1:与批次 GMP 5 到 9 相关的时间线
因此,FDA 确定 EMOB 设施在 GMP 5 至 9 批次生产期间未按照 cGMP 要求运行,并且批次 GMP 5、6、7 和 9 未能满足 FDA 对质量的期望。因此,批次 GMP 5、6、7 和 9 不适合使用,因为无法保证这些批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由包括 GMP 5 到 9 在内的批次和其他批次混合制成的任何批次都不适合使用。杨森 COVID-19 疫苗 EUA 27205 不会被修改以将这些批次包括在授权范围内。鉴于这一决定,FDA 建议报废 GMP 5、6、7 和 9。
b. Ad26.COV2.S DS 2 区 21003042(GMP2)和 21003117(GMP4)
对于杨森 的 AD26.COV2.S DS 批次 GMP2 和 GMP4,CBER 已对有关 EMOB 设施在生产这些批次的时间段内的生产状况以及 DS 批次的检测可用信息进行了彻底审查。8
根据未发布的 EIR 中记录的 GMP 2 和 4 批次生产时 EMOB 设施中的状况,FDA 已确定 EMOB 设施在相关时间段内未完全遵守 cGMP 要求。但是,根据对设施记录以及中间过程和放行检测结果的审查,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支持 FDA 确定该产品适合使用的决定。
另外,FDA 审查了提供给 FDA 以及在 FDA 检查 EMOB 设施期间收集的信息。这包括有关 3 区生产杨森 DS 批次 GMP8 的生产操作和废弃物流程序的信息,GMP8 批次被发现与 AZ 的腺病毒载体疫苗有交叉污染。此外,FDA 还审查了 GMP2 和 GMP4 批次的中间过程和放行检测结果。基于对这些信息的审查,FDA 得出结论,批次 GMP2 和 GMP4 的测试结果在这些批次的规定质量规格范围内。此外,GMP2 和 GMP4 都是在 EMOB 设施处于废弃物产量较低的期间生产的,并且这些批次的培养基制备在距离和时间上与来自 3 区物料的废弃物路径分开。也就是说,GMP2 和 GMP4 是在设施容量超载和废弃物在导致交叉污染的区域转运之前生产的。鉴于上述所有情况,考虑到当前的 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情况,FDA 确定 GMP 2 和 4 批次适合使用。鉴于这一决定,GMP 2 和 4 批次符合 EUA 标准,并将被添加到杨森 COVID-19 疫苗 EUA 27205 中,用于在美国分销并可能出口到其他国家/地区。9此外,这些批次或由这些批次生产的疫苗的任何出口条件是杨森 和 Emergent 必须同意 FDA 可以与可能使用这些批次疫苗的国家/地区监管机构共享有关批次生产的所有相关信息。这将为目的地国家的监管当局提供必要的相关信息,以便其可能希望对这两个批次在其国家的适用性做出自己的判断。 10
注释:
1. Emergent 的总部在马里兰州的 Gaithersburg,本备忘录中讨论的 EMOB Bayview 工厂位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
2. 2021 年 2 月,FDA 发布第三个疫苗 EUA(EUA 27205)用于预防由 SARS-CoV-2 引起的 COVID-19。EUA 允许在美国境内分销杨森 COVID-19 疫苗用于 18 岁及以上人员。
3. 参见 FDA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审评“CBER 对在 EMOB 工厂 2 区生产的 JNJ Ad26.COV2.S 原液批次 GMP 5 到 9 的质量评价 ”(FDA 对 GMP 5-9 的审评)。
4. 参见 FDA 2021 年 4 月 20 日签发的 EMOB 483 表。
5. 参见 2021 年 5 月 14 日未发布的 ORA EMOB 设施检查报告(EIR),该报告以引用方式纳入本备忘录。
6. 关于批次 8 的更多信息,参见 FDA 对 GMP 5-9 的审评。
7. 关于GMP5、GMP6、GMP7 和 GMP9 的更多信息,参见 FDA 对 GMP5-9 的审评。
8. 参见 FDA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审评“CBER 对在 EMOB 工厂 2 区生产的 JNJ Ad26.COV2.S 原液批次 GMP 2 和 4 的质量评价 ”。
9. FDA 指出,仅授权 GMP 2 和 4 批和/或从这些批次生产的疫苗,不含其它批次包含 GMP 5 到 9 的合并批或任何不在 EUA 下授权的批次。
10. 我们认识到,其他国家/地区的监管机构可能希望对这两个批次在其国家/地区的适用性做出自己的判断,并可以完全访问有关 EMOB 设施在相关时间段内的生产状况的所有可用信息。FDA 已要求杨森和 Emergent 允许与表示有兴趣进口 DS 批次 GMP2 和 GMP4 或由这些批次制成的成品的外国共享机密行业信息和贸易秘密信息。在得到杨森和 Emergent 允许后,FDA 打算将 FDA 483 表、未发布的 EIR 和 CBER 对 DS 批次 GMP2 和 GMP4 的分析分享给表达有兴趣进口这些批次的国家的监管机构。然后,这些国家具有访问 FDA 可获得有关 EMOB 生产问题的所有信息以及 FDA 确定这些批次不符合 cGMP 要求的决定的完全透明性。有了这些信息,这些国家就可以就是否进口 DS 批次 GMP2 和 GMP4 或由这些批次制成的产品做出充分知情的决定。
编译:识林-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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