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发布药品供应链安保法案祖父政策指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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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发布药品供应链安保法案祖父政策指南草案
笔记 2017-11-28 【编者按】祖父政策,grandfather policy,是旧规则继续适用于某些现有情况,这些豁免于新规则的情况被认为是拥有祖父权的。本文中,拥有祖父权指的是豁免于 FD&C 法案第 582 节药品分销供应链的产品识别码等要求。更多信息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查看识林主题词“祖父条款” 美国 FDA 于 11 月 27 日根据《药品供应链安保法案》(DSCSA)发布了业界期待已久的《没有产品识别码的产品包装和外箱(Homogenous Cases)的祖父政策》指南草案,终于阐明了在药品分销链中允许未序列化或“祖父”药品的标准。 DSCSA 于 2013 年颁布对《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法案)做了修订,要求制造商及其贸易伙伴通过供应链追踪和追溯药品。法律要求以三步走来实施。第一步,批次级别追溯要求于 2015 年生效。第二步,序列化,要求制造商在独立单位和包装箱上添加唯一识别码,预订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生效,但延迟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三步是在 2023 年建立包装级别的互操作系统。【FDA 宣布计划开展供应链安保试点项目 2017/07/23】 DSCSA 法案规定关于产品识别码的有关条款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生效(也就是该指南草案发布的当天)。但 FDA 于 6 月份发布的合规政策指导对于工业界的抱怨作出回应,给予制造商额外一年的时间来遵守这一要求,FDA 在 2018 年 11 月 26 日之前将不采取强制执法行动。【FDA药品识别码要求将推迟一年强制实施 2017/07/03】 指南草案澄清表示,如果有证明文件表明产品在 2018 年 11 月 27 日之前由制造商包装,那么未标有产品识别码的产品包装或外箱将免除序列化要求。例如,如果没有标识产品识别码的产品包装或外箱附有 2018 年 11 月 27 日之前的交易信息或交易历史记录,那么贸易伙伴可以“合理地断定该产品是由制造商在那一日期之前包装的。” 工业界一直希望弄清楚产品什么时候被认为是祖父产品,而 FDA 已经在发布关于这一问题的指南上迟了两年。2013 年 11 月 DSCSA 法律要求 FDA 在 2015 年 11 月之前发布指南定义祖父政策,以及如何从序列化要求中获得免除、例外和豁免。就在几周前 11 月 15 日由食品和药品法律研究所(FDLI)主办的会议上,FDA 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合规办公室副主任 Ilisa Bernstein 宣布进一步推迟发布祖父政策指南,使 FDA 有时间审阅工业界对于 6 月份发布的合规政策指南的评议。FDA 在合规政策指导中表示,计划发布额外的指南,“概述 FDA 关于‘祖父产品’规定的思考。” 工业界曾在其对合规政策指导的评议中警告 FDA ,在 2017 年 11 月 27 日 DSCSA 截止日期之前关于下游贸易伙伴接受“祖父”未序列化药品的指南仍然缺乏的话,可能导致混乱。 大多数 FDA 监管指南,除非引用法规或法定要求,否则仅仅包含对某一主题的非约束性建议。然而,祖父政策指南不同,正如 FDA 解释的那样,美国国会在《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 582(a)(5)(A) 中授权 FDA 具体指定“是否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没有标识产品识别码且在第 582 节要求生效之时在药品分销供应链中的产品包装和外箱应被豁免第 582 节的要求。” 指南草案还指出,如果祖父产品包装和外箱回退到可销售状态,制造商可以之后重新分销,而不必添加产品识别码。 指南草案的公众评议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26 日。 整理:识林-椒 参考资料 岗位必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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