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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期警告信缺陷项再看原料药鉴别检验
出自识林
2020-02-19
鉴别检验(identity testing)想必大家并不陌生,根据对 FDA 2020 年 1 月发布的警告信回顾显示,有三篇警告信指证了在制剂生产之前未能对原料药成分执行鉴别检验。现在我们再来看看与鉴别检验有关的缺陷项以及相关的 FDA 指南。
下面先来看看一月份这三篇警告信中涉及鉴别检验的内容。
2020年1月22日发布给广州盛世达化工公司的警告信:
企业未对用于生产药品的入场原辅料进行检验以确定其成分。例如,企业未能确保对XX批次原辅料进行至少XX鉴别检验,包括接受的来自企业网络中另一场地的XX的活性成分鉴别检验。
企业有责任确保执行至少XX检验以核实药品生产所用所有原辅料的成分,包括活性成分XX。
2020年1月16日发布给德国 Dental-Kosmetik 公司的警告信:
企业缺少对入场原料药(API)XX的充分检验以确定鉴别,纯度和其它适用的质量属性。此外,企业没有通过适当的验证来建立对供应商分析的信任关系。
企业不可依赖于供应商的分析报告单(COA)来核实XX API的成分。
在回复中,企业表示所有原料均来自值得信赖的长期供应商。企业的回复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企业未能证明XX API供应商是符合资质的。此外,企业没有承诺对XX API每一入场批次进行至少一项专属鉴别检验。
2020年1月9日发布给珠海澳福特医药科技公司的警告信:
由于缺乏适当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鉴别检验),企业未对入场原辅料(例如成分)批次的适用性进行评估(21 CFR 211.84)。
根据FDA CGMP 问答指南“成分、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控制”部分中适用于鉴别检验的具体问答涉及到这部分的第4条和第15条,应结合来看。
第4条指出,21CFR211.84b确定了设计成分取样程序需遵循的原则。该部分要求概括如下:
- 样品能代表所接收的物料;
- 每个容器的取样件数和每件的取样量,应基于成分的可变性、置信水平、精确度的统计学标准;
- 取样程序要考虑该供应商历史质量水平;
- 取样数量足够用于必要的分析和留样。
其中关于取样量的统计学标准,在 CGMP 当年的起草说明中有以下解释,可让大家更加深入了解 FDA 对这方面的考量,从而指导实际工作。(起草说明有助于更深入了解 FDA 关于法规的监管考虑,识林收录并翻译了起草说明 , 并以注释性法规的形式将起草说明中的条目分布到法规的具体条款处,以方便读者学习。)
起草说明:
关于211.84(b)的一些评议反对要求使用统计学标准来确定用于检验的取样量。许多评议建议将该要求作为可选项,或仅在必要或适当时适用。一些评议认为制药行业中很少有人了解统计学方法,甚至专家的解释和应用也有所不同。一条评议认为,并非所有物料都可能有代表性的样品,并建议允许随机抽样。
局长认为,统计学方法为取样量的确定提供了合理的依据,为获取足够的样品提供了保证,并增强使用者对样品检验结果代表所取样产品真实条件的信心。但是,局长认识到,源自其他方式的其他取样计划也可能是适当的,并对本节进行了修订,允许使用其他类型的取样计划。这将允许使用随机抽样方法,如适用。
第4条还讨论了有效的鉴别检验程序的以下重要要素:
- 为符合 CGMP 鉴别检验要求,企业对每次到货的每种成分必须取样和检验的容器数量。
- CGMP是否允许对多个容器的取样合并(或混合)进行鉴别检验。
指南第 15 条,FDA 在 CGMP 法规中成品生产商的责任,该责任与鉴别检验的另一重要且经常被误解的方面有关:
21CFR第211.84(d)(2)节规定“每一种成分都应检测其纯度、规格和质量与现有的书面质量标准的符合性。要代替制造商的这些检测,如果生产商对该原料至少进行了一项特定成分的检测,并且生产商基于供应商对于这项测试结果的定期适当的验证对供应商分析建立了可靠性,基于这些条件,原料生产商的分析报告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如果药品成品生产商接受了API供应商的分析报告单而不是自己完成测试(除了要求生产商必须进行的成分测试),那么生产商必须验证这个原料供应商的可靠性。这个验证程序由药品成品生产商建立,并应符合CGMP规定和风险管理。
最为关键的考虑是,在任何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组分/物料都应符合所声称的标准。随着药品供应链的日益复杂,必须始终考虑在原辅料到达药品生产场地之前在原始生产商或之后的分包装商或分销商处混合物料的可能性,并且应该作为设计有效鉴别检验流程的关键要素。有效的鉴别检验过程对于全球制药企业确保所有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来说至关重要。
整编:识林-椒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如需使用请联系 admin@shilinx.com 。
适用岗位必读指南: - QA:负责确保所有操作符合cGMP要求,包括生产、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等。
- 生产:必须遵守书面程序,确保产品质量。
- 质量控制(QC):负责样品的测试和批准或拒绝,以及稳定性测试。
- 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清洁、维护和校准符合规定。
- 仓储与分销:遵守药品存储和分发的书面程序。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市场的所有成品药品的cGMP(现行良好生产规范),不包括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药物。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药品类型,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所有在美国运营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质量控制单元的责任: 必须有一个质量控制单元,负责批准或拒绝所有组件、药品容器、包装材料、标签和药品,并审查生产记录以确保没有错误发生或错误已得到全面调查。 人员资质与责任: 参与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经验,并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 设备设计、清洁与维护: 设备应适当设计,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清洁和维护。 组件和药品容器的控制: 必须有书面程序详细描述组件、药品容器和闭合件的接收、识别、存储、取样、测试和批准或拒绝。 生产和过程控制: 必须有书面程序确保药品具有其声称或代表的身份、强度、质量和纯度,包括偏差处理和产量计算。 包装与标签控制: 必须有书面程序确保正确的标签和包装材料用于药品,包括防篡改包装要求。 仓储与分销程序: 必须有书面程序描述药品的存储和分发,确保药品质量。 实验室控制: 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规格、标准、抽样计划和测试程序,以确保药品及其组件符合适当的身份、强度、质量和纯度标准。 记录与报告: 所有与生产、控制或分发相关的记录必须保存至少一年,或在特定情况下保存更长时间,并随时可供授权检查。 退回和报废药品的处理: 退回的药品必须被识别并保留,除非证明其符合适当的安全、身份、强度、质量和纯度标准,否则应销毁。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FDA关于药品CGMP的问答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确保CGMP合规性。
- 生产:遵循CGMP进行药品生产。
- 实验室控制:执行和验证CGMP实验室要求。
工作建议: - QA:监控和审查所有CGMP相关活动,确保符合FDA要求。
- 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实施CGMP,包括设备清洁和维护。
- 实验室控制:进行必要的验证和测试,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和疫苗等药品的CGMP规范,包括原料药、创新药、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适用于在美国进行药品生产和销售的所有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 要点总结: - USP章节与FDA指南:USP的一般章节不等同于FDA指南,但可提供辅助以满足CGMP要求。
- 提交评论:公众可对FDA和USP的提案文档提交评论。
- 青霉素药品:特殊制造要求以防止交叉污染,包括设施和设备分离、独立空气处理系统。
- 清洁验证:对于强效化合物,需要验证清洁程序以确保交叉污染风险最小化。
- 实验室控制:包括自动校准天平的外部性能检查和稳定性测试方法的验证。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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