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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讲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解读
出自识林
【线上讲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2-05-25
2022年5月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该条例上承《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要求,下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不仅为法规与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具体的指导意见,也提出了很多新的措施和要求。对《条例》征求意见的梳理,详见识林资讯【《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用思维导图回顾对应重点法规指南】。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条例》征求意见稿涉及行业关心的多个热点和焦点问题,包括分段生产的管理、跨境持证与跨境生产、申办方变更、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的独占期、数据保护机制、第三方平台网售问题、个人责任等。如何理解《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和变化,评估新的变化和措施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营策略的影响,值得深入探讨和交流。
识林邀请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北京办公室生命科学业务与医药健康领域的合伙人吴婷律师,在 2022年5月31日(周二)上午 9:00-10:30 举行线上讲座, 会议性质为免费线上会议 , 但需提前注册方可参会。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报名 , 也欢迎大家在报名表中提前提问 , 优先安排答疑。
讲者简介
吴婷律师是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北京办公室生命科学业务与医疗健康领域的合伙人。吴律师深耕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行业十几年,是最早专注于从事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专业领域的律师之一,长期为各类跨国医药企业、创新生物医药企业、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及大健康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各类投资机构和交易客户就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领域内的各类交易(包括投融资、并购以及知识产权许可和合作交易)提供法律支持。
在加入海问之前,吴律师曾在美国瑞格律师事务所(Ropes & Gray)和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 LLP),作为其中国生命科学团队的核心成员工作多年。吴婷律师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视频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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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指南解读适用岗位(必读)-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管理。
- 医疗机构:负责药品的购进、储存、养护、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工作建议-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药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安全。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各类药品,以及原料药、制剂等不同形态。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 药品研制与注册:强调药品研制应遵循科学要求和伦理准则,国家支持药品创新,加快上市通道。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明确持有人应建立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承担药品安全责任。
- 药品生产管理:规定药品生产应符合GMP要求,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
- 药品经营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 药品供应保障:国家建立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短缺药品供应,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药品注册专员:熟悉药品注册的整个流程和要求,包括临床试验、上市许可、变更和再注册等各个环节。
- 质量保证专员(QA):掌握药品注册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和质量可控性要求,确保药品注册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
- 药物警戒专员:了解药品上市后监测和评价的相关规定,负责药品安全性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 研发部门:关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对药物创新和改良的要求,指导研发方向和策略。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制品等药品的注册管理,包括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注册分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药品注册定义与分类:“药品注册”指申请人依法提出临床试验、上市许可等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审查的活动。药品按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
- 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如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等,提供加快审评审批的政策支持。
- 关联审评审批制度:“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实行关联审评审批制度,确保药品制剂与相关物料的质量。
- 药品注册核查与检验:为确保药品研制合规性和数据可靠性,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并对样品进行标准复核和检验。
- 药品上市后变更与再注册:持有人应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对变更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药品再注册。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理解并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持续监控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 生产管理(PM):负责确保生产活动符合法定要求,包括厂房、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的合规性。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了解生产许可要求,确保注册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药物警戒(PV):建立药物警戒体系,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药品的生产监督管理。涵盖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 生产许可管理:强调了药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条件、审查流程和变更要求,确保企业生产活动合法合规。
- 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 监督检查: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包括检查频次、内容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和全程管控。
-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后果,包括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措施。
- 信息公开与报告:要求企业公开生产许可信息,及时报告药品生产、销售、不良反应监测等信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疫苗研发人员:应深入理解疫苗研制和注册的相关法规,确保研发流程符合国家最严格的管理制度。
- QA专员:需掌握疫苗生产和批签发的详细要求,确保生产全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注册专员:负责疫苗注册流程,需熟悉临床试验审批和注册证书获取流程。
- 市场准入专员:应关注疫苗流通和价格制定的规定,确保市场策略合规。
- 药物警戒专员:需了解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流程,保障公众健康和疫苗安全。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活动,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适用于生物制品中的疫苗类别,不包括化学药、中药等其他药品类型。 文件要点总结: - 疫苗管理严格性:强调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疫苗安全、有效,风险可控。
- 疫苗研制和注册:规定了疫苗临床试验审批流程,以及疫苗注册证书的获取要求,优先审评审批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
- 生产和批签发要求:明确了疫苗生产准入制度,要求每批疫苗销售前需经过批签发机构审核、检验。
- 疫苗流通和价格:规定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方式和疫苗价格的合理制定,禁止非授权单位和个人供应疫苗。
- 异常反应监测和补偿:建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补偿制度,确保受种者权益。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适用岗位(必读)-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面理解法规要求,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确保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合规性。
- 药品生产企业: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质量。
- 药品经营企业:遵循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流通环节合规。
-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 研发部门:遵循药物研发规范,促进新药创新。
工作建议-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法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报告不良反应。
- 药品生产企业:持续优化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 药品经营企业:建立严格的药品追溯体系。
- 医疗机构:加强药师培训,提升处方审核能力。
- 研发部门:关注新药研发政策,加快创新步伐。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药品类型(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针对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药品研制和注册管理:强调临床价值导向,鼓励新药创新,明确药品注册审批流程和要求。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定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 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 药品上市后监管: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开展风险管理,监测不良反应,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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