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对在中国的检查及远程记录审查的一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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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对在中国的检查及远程记录审查的一些说明
笔记 2021-02-04 感谢美国 FDA 驻华办助理主任柯雷恩(Lane Christensen)博士的支持,稿件中大部分内容来自 2020 年 10 月 ISPE 年会以及 12 月 CPhI 大会上他的演讲。 昨日我们介绍了【法律专家对 FDA 首封远程记录审查警告信的解析和建议】,今天我们来看看 FDA 对于疫情下的检查活动以及远程记录审查的一些说明。 当前新冠(COVID-19)大流行下,美国 FDA 正在采取各种努力来履行其承诺,以促进及时向公众提供医疗产品,并帮助确保这些产品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利益相关者可以参见 FDA 网页跟进政策更新(url)网页中包含多份参考资料,下面的内容是 FDA 驻华办对 FDA 检查及检查相关活动的补充说明和要点,值得企业加以关注。 由于大流行,FDA 在 2020 年初开始推迟检查活动,包括常规监督检查和批准前检查(PAI)以及许可前检查(PLI),仅继续执行认定为关键任务且不受旅行限制的检查活动。【WHO 宣布全球大流行,FDA 暂停境外检查和外部会议 2020/03/12】自此之后,FDA 就在寻求在现场检查无法进行的情况下的其它可用的工具和方法。以下是一些已使用的工具。 设施评价的替代工具 1. 对设施进行“远程”评价。 - 在检查之前或代替检查索要信息 —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第 704(a)(4) 条 2. 增加进口监测和检验。 3. FDA 将在可行的而情况下尽快恢复推迟的检查。 - 在各个地区/国家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关于远程评价,并不视为检查,但应等同对待。对于在审申请,FDA 在完成申请的风险评估后,可能会要求设施提供记录。关于 PAI 任务: 1. PAI 的适用性将取决于驱动检查需求的风险因素(工艺、设施、微生物等)。 在要求并审查了设施提供的记录后,FDA 可能会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检查。 FDA 临时程序用于传达 704(a)(4) 记录索要中的发现 FDA 最近实施了一项临时程序来传达根据 FDCA 第 704(a)(4) 条要求,针对 CDER 监管的产品代替检查(这里的检查包括 PAI 或 PLI)或在检查之前,对索要的记录或其它信息进行审查后发现的问题。FDA 打算在完成记录审查之后,将问题传达给设施代表。根据使用者付费协议和内部审评计划里程碑给出的可行性,FDA 计划在对受这些问题影响的在审申请采取行动之前,考虑企业对这些问题的任何正式回应。临时程序将在接下来的 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实施,并定期评估,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并且可能扩展到其它药品检查计划(例如,日常监督检查)中代替检查或在检查之前的记录索要程序中,并且也可能会扩展到非申请产品(例如,手消毒液)。 2021 年 1 月 22 日,FDA 根据企业对 704(a)(4) 信息索要请求的回复,向一家中国 OTC 生产商发出了警告信。根据警告信中的观察项,企业未能提供 FDA 要求的足够数据和记录,以支持其所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药品的方法、设施或控制措施符合 CGMP 要求,因此被认为是违反相关要求的。 根据行业指南《延误、抵制、限制或拒绝药品检查的情况》,拒绝提供记录等同于拒绝检查,并且企业可能会被置于进口禁令 99-32 上。如果记录显示违反 FDCA,则企业可被置于进口禁令 66-40 上,并在必要情况下会发送警告信。【阻碍GMP检查=产品掺杂 2014/10/24】 重要的是要注意,在大流行之前的几年 FDA 已经在使用其法定授权在检查之前或代替检查来索要信息了。如果这些记录表明存在违规行为,则 FDA 会采取行动并将企业置于进口禁令清单上。过去一年中,由于现场检查的减少,信息索要频率有所增加。【FDA 远程索要超五百份记录,将更新远程监管评价流程 2020/09/19】 FDA 驻华办自 2020 年 10 月开始恢复了在中国的检查。由于国内检查资源有限,FDA 已经并且将继续根据整体风险概况来确定检查任务,这些任务被认为是关键任务。以下是确定任务关键性的考量因素。 关键任务检查 1. 获得突破性治疗认定或再生医学先进治疗认定的产品。 收到 FDA 的信息索要请求时,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1. 与生产和检测设施的员工保持密切联系。 编译:识林-蓝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