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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2019财年警告信趋势:继续加强对供应链和非处方药的关注
出自识林
FDA 2019财年警告信趋势:继续加强对供应链和非处方药的关注
2020-03-18
昨日我们回顾了 2019 财年 FDA 的药品 GMP 警告信,概述了 2019 财年的数据以及 2013 财年以来的警告信趋势 。今天我们更深入地来看看收到警告信 的制药商类型,包括非处方药 (OTC)制药商和顺势疗法制药商,人细胞疗法制造商,与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阻滞剂(ARB)的亚硝胺 污染相关的公司以及再包装 API 公司。通过分析我们在文章的最后总结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方面,包括 FDA 建议公司聘请符合资质的顾问以及在警告信中要求“独立评估”频率。
OTC/顺势治疗产品
图1显示,2019 财年,OTC/顺势治疗产品制造商收到了超过一半的警告信。这延续了几年前就已经开始显露的趋势。图2显示,在 2019 财年收到警告信的这些公司中,超过一半在美国,中国和印度则排在第二和第三位。向 OTC/顺势治疗产品公司发出的 20 封警告信中包括数据完整性内容。图3显示了历年向这些公司发出警告信的趋势。2020 日历年和 2013 日历年之间,发给这些公司的警告信数量在 1 到 6 封之间。激增始于 2017 日历年,并一直持续至今。
这些警告信中指出的许多违规行为是在理解和遵守 GMP 方面的基本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未能检测进场原始物料 和组分(包括 API )的鉴别。而是根据供应商的分析报告单(CoA)接受物料和组分,但并未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认定,并且 CoA 的结果未经过验证和定期确认。
药品未经过适当检测直接放行,包括活性成分的鉴别和规格以及充分的微生物学评估。
生产工艺未经验证,并且公司没有持续监控程序以确保工艺保持在受控状态。
缺少 GMP 活动的基本 SOP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部门职责,变更控制,超标(OOS )调查,偏差管理和投诉管理等。
批记录 没有关于所有关键生产操作的足够详细的信息。
制水(例如,USP 标准的纯化水)和分配系统、维护、取样和控制不足。
FDA 在警告信中经常将所有这些问题组合成一个陈述,即,质量部门没有适当的权力和授权来确保药物具有其所声称的质量、纯度、效力和安全性。
这些缺陷类型都是 GMP 中最基本的要求。而这类产品的涉及人数众多,几乎所有人的家庭药箱中都有这些产品,其中一些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产品。FDA 对此类产品的聚焦仍未结束,预期在 2020 财年这些产品仍将获得很多关注。
人类细胞治疗产品
这是一个多样化的产品类别,包括生育诊所、干细胞诊所以及基因 和细胞疗法 制造商等场地。这类场地在 2019 财年收到 10 封警告信,其中四封发给生育诊所,六封发给销售脐带血产品、羊膜贴片同种异体移植物以及自体使用采集和改良的脂肪组织和先进干细胞异体移植物的机构。干细胞疗法一直是广受争议的领域,许多公司在 FDA 的再生药物框架之外开展业务。鉴于这一领域的热门程度,预计 2020 财年及未来几年这方面的警告信只会多不会少。
无菌和非无菌处方药
剩余警告信发给包括非肠道产品和非无菌产品(口服固体制剂和乳膏/软膏)制药商。FDA 继续将非肠道产品(尤其是使用无菌工艺生产的产品)视为高风险产品。
2019 财年警告信其它需要注意的方面:
FDA 通常会在警告信中指出公司在回复警告信时必须提供的信息。今年 FDA 在警告信中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独立评估”的频率令人震惊。FDA 明确表示,许多公司没有能力开展有效的评估并确定合适的补救措施。
在 76 封警告信中,FDA 要么建议公司聘请合格的顾问,要么表示公司已经这样做了,有时两者兼而有之。79% 发给美国境外场地的警告信和 62% 发给美国国内场地的警告信中都包含这一建议。
2019 财年,FDA 发出第一封涉及未能遵守《药品供应链安全法案 》(DSCSA)要求的警告信。该警告信于 2019 年 2 月 7 日发给美国三大药品采购配送联盟成员之一的 McKesson 公司。警告信指出 McKesson 公司未能充分回应药房对其发出的其分销的药品被篡改的通告,未能隔离和调查可疑产品,未能按照法律要求保留对可疑产品的调查记录。从这封警告信中可以深入了解 FDA 未来可能的执法方向。根据 DSCSA,生产商、包装商、批发商和分销商都需要有系统和流程来隔离和调查可疑和非法药品。这些系统必须落实到位以便快速响应非法药品通告,并在发现非法产品时通知贸易伙伴和 FDA。【FDA 宣布启动供应链安全试点计划并向大型供货商开刀 2019/02/15】
岗位必读建议 QA(质量保证) : 确保所有操作符合DQSA_TITLE_II规定,监控供应链安全。注册专员 : 理解法规要求,确保药品注册过程遵循最新指南。供应链管理 : 遵循产品追溯和验证流程,保障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境内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涉及的企业包括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 供应链安全法案标题 : "Drug Supply Chain Security Act" 明确了药品供应链安全的法律框架。
定义和要求 : 对药品供应链中的术语进行了定义,并规定了制造商、再包装商、批发分销商和配药者的角色和责任。
增强药品分销安全 : 规定了交易信息、交易历史和交易声明的电子交换标准,以及产品标识符的要求。
批发分销商国家标准 : 制定了批发分销商的许可标准,包括存储、处理、记录维护和财务保障等要求。
第三方物流提供商标准 : 对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的许可和操作标准进行了规定,确保其服务符合联邦法规。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