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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提示】识林一周回顾(20190303-0309)
出自识林
【更新提示】识林一周回顾(20190303-0309)
2019-03-10
【FDA】MAPP 6720.5 对于根据PHSA 351新获得许可的生物制品非专利名称后缀审评的程序和处理要求(03.08) 资讯
该MAPP描述了CBER的原研生物制品 ,相关生物制品和生物类似药 的研究用新药申请 (IND)和生物制品许可申请 (BLA)的非专利名称后缀审评的程序;该MAPP中概述的程序适用于FDA鉴定的区分后缀的审查,以及用于FDA根据“公共卫生服务法”(PHS法案)第 351(a)条 or 第351(k)条 指定最新获得许可的原研生物制品,相关生物制品和生物类似药(可互换的除外)的非专利名称的申办方提出的后缀审查请求。
【花脸稿】FDA指南对比 根据FDCA 503B评估配药中使用的大宗原料药 行业指南(03.04) 指南对比 2019/03 VS 2018/03
该指南阐述了FDA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法案)第503B条 (21 U.S.C.353b)通过注册外包设施评估用于配药的待包装原料药的政策。 FD&C法案第503B节指示FDA制定一份临床需要的待包装原料药清单。在503B待包装清单中使用待包装 原料药的配药的药品符合FD&C法案的某些豁免条件,条件是满足第503B条中的其他条件。指南还对临床需要的原料药物短语的作出解释,如第503B节所述。识林比较指南不同版本,标注出指南变化之处。例如,其中的待包装原料药中的配药章节,临床需要的待包装原料药章节变化较大。
【国家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03.05)
近日,国家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医保配套措施给予相关意见,文件明确四项建议,在做好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的协同部分指出,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患者和医保按比例分担;对部分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在2—3年内调整到位,文件中对具体调整规则有详细说明。
【FDA】指南议程 2019日历年CDER计划发布&修订的指南(03.06) 资讯
2019日历年CDER计划发布 93 篇新增和修订指南草案,涵盖从生物类似药、仿制药到临床药理学和药品安全 15 个类别。占据比例较高,发文量均超过10篇的类别是程序,药品质量/CMC,临床医学,仿制药,发文量分别为18,15,14,14篇,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资讯;发文量在10篇以下分别为7篇与临床药理学相关的指南,6篇与药品安全性相关的指南,5篇与电子递交相关的指南 ,4篇与标签相关的指南,3篇与临床/统计学相关的指南,2篇与罕见病相关的指南,此外,生物类似药,组合产品,药品研发 工具,药品质量/微生物学,药理学/毒理学类别下均1篇指南。
国际GMP检查报告和措施
【FDA】警告信 美国 New Era Naturals, LLC(03.06) 中译
【FDA】警告信 美国 Actavis Laboratories FL, Inc.(03.06) 中译
【FDA】警告信 美国 Vilvet Pharmaceutical(03.06) 中译
【FDA】警告信 美国 Andapharm, LLC(03.06) 中译
【加拿大】检查追踪 新增美国Actavis Laboratories, FL. Inc.(03.06)
识林资料
【中译】FDA OPQ 2018年报(03.04) 原文 资讯
其它主要更新(请点击查看)
国内要闻
【北京市】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03.08)
【NMPA】关于修订伤科接骨片稳心制剂和牛黄解毒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19年第15号)(03.08)
【NMPA】关于修订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19年 第14号)(03.08)
【上海市】关于本市抗癌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03.08)
【NMPA】关于修订含头孢哌酮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19年 第13号)(03.07)
【药典会】关于单抗电荷变异体测定法(iCIEF法)标准草案的公示(03.06)
【北京市】欧盟建议修订安乃近说明书限制其使用(03.06)
【NMPA】关于胃痛宁片等3种药品转换为处方药并修订药品说明书的公告(03.04)
【药典会】关于大豆油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03.04)
国际要闻
【EMA】临床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问答 更新问答3.6(03.09)
【EMA】新增秋水仙碱BE指南(03.09)
【EMA】发布药品、活性物质、辅料和内包材灭菌指南定稿(03.09)
【FDA】指南草案 生物制品非专利名命名:更新(03.08) 资讯
【EU】Eudralex V1 修订 Regulation (EC) No 726/2004(03.07)
本周资讯
2019年3月内容回顾
适用岗位:
临床药理学专员(CP) :负责解读临床药理学相关的问答,指导临床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药代动力学专员(PK) :需理解药代动力学问答,以优化药物的药代特性研究。注册专员(Reg) :需熟悉问答内容,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准确应用相关指南。研发(R&D) :在药物开发过程中,需参考相关问答以确保研发活动符合EMA要求。工作建议:
CP :在设计临床试验时,需特别关注EMA对于特定药物的临床药理学要求,如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设计和分析方法。PK :在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时,应参考EMA的问答来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和分析模型。Reg :在准备注册文件时,需确保所有临床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的数据和分析符合EMA的最新要求。R&D :在药物研发阶段,应考虑EMA的指南来预测和解决可能的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问题。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特别关注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欧洲药品管理局(EMA),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 EMA推荐使用ANOVA方法分析生物等效性研究,并指定所有因素(包括受试者)作为固定效应而非随机效应。药代动力学考虑: 在评估生物相似性时,关键的药代动力学考虑包括清除率、分布和消除过程。生物等效性接受标准: 对于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应在研究前定义并合理化接受标准,通常使用80-125%的范围。统计比较: 如果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的90%置信区间完全包含在预设的接受限内,认为生物相似性可接受。药代动力学研究局限性: 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不能用来弥补质量、非临床或疗效和安全性研究中的显著差异。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必读建议:
QA(质量保证):必读,以确保外包设施的复合药品使用符合临床需求的大宗原料药。 注册:必读,以便了解FDA对大宗原料药的评估政策,为注册策略提供支持。 研发:必读,以评估在开发新药或仿制药时使用大宗原料药的可能性和限制。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的大宗原料药,特别是那些在外包设施中用于复合药品的情况。适用于在美国注册的外包设施,由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临床需求解释 :FDA将“临床需求”定义为必须使用大宗原料药进行复合的药品,且FDA批准的药品无法满足特定患者群体的医疗需求。大宗原料药评估 :FDA将通过两步分析来评估提名用于复合的大宗原料药,包括是否为FDA批准药品的成分,以及是否必须从大宗原料药而非批准药品中复合。安全性考量 :FDA将考虑使用大宗原料药在复合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性问题,包括药物的药理学、毒性和不良反应。有效性证据 :FDA将评估大宗原料药的有效性证据,包括文献中的报告和临床试验结果,以及与批准药品的差异。历史和当前使用情况 :FDA将考虑大宗原料药在复合药品中的历史和当前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长、治疗的医疗条件、患者群体和文献中的引用。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外包设施运营人员(Outsourcing Facility Operators):必须了解注册和报告要求,确保设施符合规定。 法规事务专员(Regulatory Affairs Specialists):应熟悉相关定义和法规,指导合规运营。 质量保证专员(QA):需监督药品标签和包装要求,确保符合规定。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境内的外包设施,涉及化学药品的复合制备,不特定于药品类型或注册分类,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适用于所有在美国运营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总结:
注册与报告要求 :外包设施需每年注册并报告药品信息,包括活性成分来源等详细数据。药品成分规定 :禁止使用未列入临床需求清单或药品短缺清单的原料药,除非满足特定条件。标签与包装标准 :药品标签必须包含特定信息,如“这是一个复合药品”的声明和外包设施的联系信息。风险评估与缓解策略 :对于需要风险评估和缓解策略的药品,外包设施必须展示相应的控制措施。禁止批发销售 :禁止除复合药品的外包设施外的其他实体销售或转让药品。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生物制品研发人员(R&D) :需关注生物制品的定义、开发标准和许可要求。质量保证专员(QA) :应确保生物制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储存符合安全、纯净和有效的标准。注册专员(Regulatory Affairs) :负责提交生物制品许可申请,了解审批、中止和撤销生物制品许可的要求。市场准入专员(Market Access) :需了解有关生物制品市场独占期的规定,以便制定市场策略。临床研究协调员(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 :负责确保儿科研究的合规性,并在适当时进行儿科研究。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法律框架下的生物制品,包括疫苗、血清、毒素、抗毒素、血液及血液成分等,主要针对创新药或仿制药的生物类似药,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生物制品许可要求 :明确了生物制品进入州际商业必须持有生物制品许可,并满足特定标记和标签要求。设施检查与产品召回 :授权官员在合理时间内进入和检查任何生物制品的生产设施,并在产品对公共健康构成紧急危害时,规定了产品召回的程序和相关处罚。生物制品定义与许可 :对生物制品进行了定义,并规定了生物制品作为生物类似药或可互换产品的许可标准。专利和市场独占期 :详述了与生物制品相关的专利问题处理流程,以及生物制品的市场独占期规定,包括儿科研究对市场独占期的影响。法律效力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阐明了本章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等其他法律的关系,并规定了生物制品许可的法律效力。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