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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提示】识林一周回顾(20200504-0510)
出自识林
【更新提示】识林一周回顾(20200504-0510)
2020-05-11
上周药审中心发布关于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的重要指导原则,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识林新增四篇案例研究,并发布关于 WHO 药品良好贮存和发运指南的中文翻译;FDA 撤销六十多家中国口罩商的出口资格,紧急使用授权首个家庭唾液样本采集检测产品,发布三封警告信( 印度 Shriram,韩国 Philosys,英国 Bedfont);欧盟修订达沙替尼BE指南,新增关于证明达比加群酯生物等效性的说明。
上周热点资讯:
【NMPA】关于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0年1号)(05.08)
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和质量可控,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药审中心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文件包括:概述、亚硝胺杂质产生的原因、控制策略、其他、附件和参考文件六个部分。指导原则要求,对于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应采取避免为主,控制为辅的策略。对于申报上市的产品,申请人在研发中,应进行亚硝胺类杂质的风险评估,对明确有亚硝胺类杂质潜在风险的品种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在申报资料的相应章节提交亚硝胺类杂质的研究资料及检测结果,同时应注意用于研究的样品的批次、批量必须具有代表性以及科学依据。对于已上市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也应主动对于亚硝胺类杂质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
识林新增案例解析
【中译】WHO ECSPP TRS 1025 附录 7 药品良好贮存和发运规范(05.09)
指南阐述了协助履行供应链不同阶段所涉及职责的措施,以及避免将不合格产品和伪造产品引入市场的措施。相关章节应被视为实体在医疗产品贮存和分销中发挥的特殊作用。本指南预期适用于医疗产品贮存和分销的各个方面所涉及的所有实体,从医疗产品生产商到其代理商,或直接向患者配制或提供医疗产品的人员。这包括医疗产品供应链不同阶段涉及的所有实体;生产商和批发商,以及经纪人,供应商,分销商,物流提供商,贸易商,运输公司和货运代理商及其员工。全文翻译请登录识林阅览。
【CDE】关于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数据递交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05.07)
本指导原则主要对临床试验数据递交的内容及格式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指导申办方规范递交临床试验数据及相关资料,同时有助于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等相关从业人员更好的开展临床试验中的相关工作。本指导原则分为五个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背景与目的”,阐述了制定该指导原则的目的。第二部分为“临床试验数据相关资料及其说明” , 指出临床试验数据相关的申报资料通常包括数据库及其相应的数据说明文件、数据审阅说明、程序代码和注释病例报告表,并对每一部分资料的递交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三部分为“临床试验数据相关资料的格式” , 对临床试验数据相关资料格式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四部分为“其它相关事项”,包括试验数据的可追溯性、eCTD下的数据文件、外文数据库、与监管机构的沟通等内容。第五部分为“附录”,提供了参考文献、词汇表、中英文词汇对照。
【安徽省】公开征求《安徽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安徽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05.06)
两个清单分别列出了三十条主体责任和负面责任具体内容,并对应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款。
新冠疫情全球监管应对
欧盟
【EMA】欧盟支持COVID-19流行期间药物可及性的行动 -更新#5(05.09)
【EMA】更新COVID-19背景下关于ICSRs的详细指南:ICSRs的有效性和编码(05.05)
【EMA】EMA加快COVID-19疗法和疫苗研发支持和评估程序的措施(05.05)
FDA
【FDA】冠状病毒(COVID-19)更新:FDA批准使用家庭唾液样本采集首次诊断测试(05.09)
【FDA】冠状病毒(COVID-19)更新:5月8日综述(05.09)
【FDA】冠状病毒(COVID-19)更新:5月7日综述(05.08)
【FDA】冠状病毒(COVID-19)更新:FDA继续打击欺诈性COVID-19医疗产品(05.08)
【FDA】冠状病毒(COVID-19)更新:5月6日综述(05.07)
【FDA】指南定稿 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根据FDC法案第506J条规定,将设备永久停产和中断生产的情况通知CDRH(05.07)
【FDA】冠状病毒(COVID-19)更新:5月5日综述(05.06)
【FDA】COVID-19抗体检测的监督和使用(05.05)
【FDA】深入了解FDA修订的抗体检测政策:优先考虑应用和准确性(05.05)
【FDA】指南定稿 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期间2019年冠状病毒病检测政策(05.05)
【FDA】冠状病毒(COVID-19)更新:5月4日综述(05.05)
国际GMP 检查报告和措施
【FDA】警告信 印度 Shriram Institute for Industrial Research(05.06)中译
【FDA】警告信 韩国 Philosys Co. Ltd(05.06)
【FDA】警告信 英国 Bedfont Scientific, Ltd.(05.06)
【FDA】新增483 7篇(05.05)
识林资料
【英译】药品注册管理办法(05.09)
其它主要更新
国内要闻
【CDE】关于公开征求《抗肿瘤创新药上市申请安全性总结资料准备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05.10)
【CFDI】关于奥拉西坦注射液1个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检查计划的通告(2020年第12号)(05.09)
【药典会】关于勘误黄芩苷标准有关内容的函(05.09)
【药典会】新增9篇化学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05.09)
【CFDI】FDA 将胰岛素等药品纳入生物制品监管(05.09)
【CDE】关于公开征求《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药物临床试验中检测微小残留病的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05.08)
【NMPA】关注 | 2019年下半年美国FDA批准新药(05.08)
【NMPA】分析 | 2019年下半年美国FDA批准新药中哪些值得关注?(05.08)
【NMPA】关于修订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20年第60号)(05.07)
【NMPA】关于修订注射用七叶皂苷钠说明书的公告(2020年第61号)(05.07)
【中检院】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供应新情况(2020年第五期)(05.06)
【药典会】关于脑血疏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05.06)
国际要闻
【FDA】FDA批准对具有某些基因突变或融合的肺癌和甲状腺癌患者的首个疗法(05.09)
【FDA】指南定稿 肝移植中的巨细胞病毒:治疗或预防性药物研发(05.08)
【FDA】ORA实验室手册 药物化学分析(05.07)
【FDA】ORA实验室手册 ORS方法开发和验证程序(05.07)
【FDA】ORA实验室手册 药品和医疗器械微生物学(05.07)
【FDA】ORA实验室手册 消费者投诉和产品篡改(05.07)
【FDA】FDA加速审批capmatinib用于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05.07)
【EMA】修订达沙替尼BE指南(05.07)
【EMA】临床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问答新增 证明达比加群酯生物等效性的说明(05.07)
【EMA】延长医疗器械法规过渡时间至2021年05月26日(05.07)
【FDA】指南定稿 用于筛选血液和血液成分捐赠者的可接受的完整且简短的捐赠者历史问卷和随附材料的实施(05.06)
【FDA】药物试验快照:PEMAZYRE(05.06)
【FDA】FDA批准治疗一种心力衰竭的新疗法(05.06)
【EMA】更新GVP Module VII PSUR 注释文件(05.06)
【EU】延长GMP 附录1 无菌产品生产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0年07月20日(05.06)
【EMA】发布ICH Q3C(R8) 杂质:残留溶剂 Step 2b(05.05)
本周资讯
【周末杂谈】新冠紧急情况下用药的一种特殊风险
微针阵列贴片疫苗的优势与生产考虑
使用真实世界数据填补精准医疗证据空白
FDA 撤销数十家中国口罩商出口美国的资格
随机试验的魔力与真实世界证据的神话
MIT 与二十多家企业合作研究生物制药中的病毒污染事件
印度药企呼吁 FDA 在疫情期间执行虚拟现场检查
FDA 加强上市后安全性监督,更加关注质量和合规问题
ICER公布瑞德西韦两种定价模型,一疗程10美元或4500美元
防范胜于补救:药物开发早期主动评估潜在遗传毒性杂质
FDA 暂时授权使用瑞德西韦的事实说明
2020年5月内容回顾
【更新提示】识林一周回顾(20200427-0503)
适用岗位: - 临床药理学专员(CP):负责解读临床药理学相关的问答,指导临床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
- 药代动力学专员(PK):需理解药代动力学问答,以优化药物的药代特性研究。
- 注册专员(Reg):需熟悉问答内容,以便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准确应用相关指南。
- 研发(R&D):在药物开发过程中,需参考相关问答以确保研发活动符合EMA要求。
工作建议: - CP:在设计临床试验时,需特别关注EMA对于特定药物的临床药理学要求,如生物等效性研究的设计和分析方法。
- PK:在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时,应参考EMA的问答来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和分析模型。
- Reg:在准备注册文件时,需确保所有临床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的数据和分析符合EMA的最新要求。
- R&D:在药物研发阶段,应考虑EMA的指南来预测和解决可能的药代动力学和生物等效性问题。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特别关注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欧洲药品管理局(EMA),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 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EMA推荐使用ANOVA方法分析生物等效性研究,并指定所有因素(包括受试者)作为固定效应而非随机效应。
- 药代动力学考虑:在评估生物相似性时,关键的药代动力学考虑包括清除率、分布和消除过程。
- 生物等效性接受标准:对于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应在研究前定义并合理化接受标准,通常使用80-125%的范围。
- 统计比较:如果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的90%置信区间完全包含在预设的接受限内,认为生物相似性可接受。
- 药代动力学研究局限性: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不能用来弥补质量、非临床或疗效和安全性研究中的显著差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必读): - 药物警戒专员(PV)
- 质量保证专员(QA)
- 注册专员(Regulatory Affairs)
- 市场准入专员(Market Access)
- 研发部门(R&D)
- 临床研究部门(Clinical)
工作建议: - PV:密切关注药物安全信息更新,确保药物警戒活动符合最新指南要求。
- QA:审核PSUR报告,确保数据质量和完整性。
- 注册:了解监管要求变化,为药品注册策略提供支持。
- 市场准入:基于PSUR结果,评估市场准入策略。
- R&D:在研发过程中考虑药物安全数据,优化产品特性。
- 临床:在临床试验设计和执行中,整合PSUR的安全评估结果。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欧盟授权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周期性安全更新报告(PSUR),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原料药。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 风险-效益平衡评估原则:PSUR应全面、简洁、批判性地分析药品的风险-效益平衡,考虑新出现的信息。
- 变更说明:PSUR中应详细说明因安全原因在报告周期内采取的行动,及其对药品风险-效益概况的影响。
- 参考信息:提供的产品信息应准确,包括正在进行的程序以更新产品信息(PI)。
- 患者暴露数据:应提供患者暴露数据及方法说明,解释数据差异。
- 效益-风险分析评估:PSUR应基于报告期间收到的新数据,评估药品的整体风险-效益平衡。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解读法规指南 适用岗位: - 必读岗位:注册(Regulatory Affairs, RA)、研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临床(Clinical)、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 QA)、市场(Marketing)、生产(Production)等。
工作建议: - 注册(RA):密切关注药品注册要求的更新,确保注册策略和文件符合最新法规。
- 研发(RD):根据药品分类注册管理要求,调整研发流程和申报资料。
- 临床(Clinical):遵循临床试验规定,确保试验设计和执行合规。
- 质量保证(QA):监控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确保符合GMP和注册标准。
- 市场(Marketing):了解药品注册信息对市场策略的影响,合规推广。
- 生产(Production):根据注册要求,调整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的注册管理,包括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注册分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 药品注册管理:明确了药品注册的定义、分类和申请人的责任,强调了药品注册的法律地位和程序要求。
- 临床试验要求:规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的分类、实施条件和伦理审查,特别强调了疫苗临床试验的特殊要求。
- 加快上市注册:提出了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等加快程序,鼓励创新药物研发和快速上市。
- 上市后变更和再注册:规定了药品上市后的变更管理、再注册流程和要求,确保药品持续符合安全有效标准。
-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强化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了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所有操作符合GSP和GDP原则,监控质量体系的实施。
- 仓库管理:遵守贮存条件和轮换原则,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产品的可追溯性。
- 物流:保证运输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控制,符合温度和安全要求。
- 市场/销售:确保产品分销符合法规要求,避免销售不合格或伪造产品。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医疗产品的贮存和分销,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适用于所有涉及的实体,如生产商、批发商、分销商等,以及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由WHO发布,适用于国际范围。 要点总结: - 质量体系要求:强调必须建立全面的质量体系,包括GSP、GDP和质量风险管理。
- 风险管理:明确需系统性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供应链中的风险。
- 不合格产品和伪造产品处理:规定了识别、隔离、通知和记录处理不合格及伪造产品的具体措施。
- 贮存和运输条件:详细说明了医疗产品的贮存条件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控制要求。
- 自检与审计:鼓励定期进行自检和审计,确保操作符合GSP、GDP和相关法规。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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